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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然而,《芝加哥论坛报》和《芝加哥先驱者》还是使出了吸引读者的奇招。前者请到一位颅相学家,他根据纳森和理查德五官的形状和位置来判断他们的性格,并撰文若干在该报连载。后者则找来一位星占学家,此人连篇累牍的分析结果表明,两名案犯的佐狄亚克星座标志业已决定了他们成为杀人犯的必然性。年轻读者们更感兴趣的是,不少报纸相继开辟的“与纳森和理查德比智力”专栏。据测试,纳森·里奥普的智商为210,理查德·洛易的稍次,亦高达160。煞费苦心的主编们让那些精神病学和心理学专家给两名案犯若干智力测试题,再将同样的题目以及他们的得分公布在报纸上,供人们或习作,或消遣,或下注,或竞奖。

    不久,报纸上出现了新的阅读热点。有贼人破窗进入克拉任·达偌博士的事务所办公室,盗走被告方专家们长达5万字、将近300页的会诊报告后,高价转卖给各报社。也有人说,这其实是克拉任故意安排的,他希望市民们能有机会在本案正式开庭之前听到故事的另一面。

    会诊报告囊括了纳森和理查德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家庭背景,个人履历,童年记忆,学生时代,等等等等。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报告揭示出勃比·范克斯绑架谋杀案并非两名案犯生活中的孤立事件,而是他们若干年犯罪生涯的极端和顶点。

    据专家们认为,理查德·洛易早在八九岁时即开始出现犯罪倾向。他第一次作案是偷了一位邻居家孩子的零花钱,藏在自己玩具房子的屋檐下。“他当时完全没有像其他小孩一样感到惶恐或惴惴不安,反而觉得很兴奋,因为别人都不知道钱的下落,还在屋里翻箱倒柜满世界地找寻,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不久,理查德和另一个男孩在街角处摆摊儿卖柠檬汁,当然也是小孩子的游戏了。他趁着同伴不注意,窃走了玩具收银箱,连同里面的钱一起埋在自家的后院里。从此,理查德养成了顺手牵羊的习惯,而且不管那件东西对自己是否有用。他曾先后偷过他哥哥亚伦的一张面值100美元的债券,表兄的两瓶酒,叔叔的三瓶威士忌。他的得意之作,是有一次居然神不知鬼不觉地从一位朋友的贴身口袋中掏出了一只扁形锡酒壶。“还有这条裤子”,理查德指指自己身上,不无炫耀地告诉专家们,他如何在一家乡村俱乐部里发现了一只未上锁的衣帽柜,又如何乘人不备偷出了这条高档的毛料裤子。专家们在报告中写道:“促成他此举的真正原因是偷盗带给他的刺激,至于被盗物品的价值等,倒在其次了。”

    理查德果然智商不低,在这些接二连三的偷盗和欺骗中几乎从未失手。只有一次例外,那还是理查德很小的时候,在夏令营里冒领了别人的小甜饼后被戳穿。他当时“觉得特别窝囊,发誓今后一定不要再被人逮住”。

    在遇到纳森·里奥普之前,理查德有一位比他大两岁的好朋友,但是在所有的恶作剧中,理查德都是主谋。有一次,他带着那位大男孩从邻居家的窗台上盗走一只银瓶。事先他们曾策划了很久,但在盗得银瓶之后,理查德随手就将它扔进了湖里。

    里奥普和洛易两家虽然只隔了三个街区,但因为上的是不同的中小学,纳森和理查德直到1920年秋才相互认识。那时,15岁的纳森刚上大一,比他小七个月的理查德已经是芝加哥大学二年级的学生。共同的犹太裔背景,相差无几的年龄,特别是,二人皆被师长们誉为“少年天才”,使他们一见如故,相逢恨晚。

    纳森也是自小就有盗窃行为,但不及理查德那么经常,那么严重。据专家们的会诊报告:“病人(指纳森——笔者注)记忆中的首次偷盗,是从一位朋友的集邮册里悄悄拿了几枚自己尚缺的邮票(据称曾得到其家庭教师的鼓励)。他同时也收集香烟包装,有一次竟偷窃其兄的领带去跟人换烟盒。当家人问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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