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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有这些银子。

    小麦说,等你们请过了,我也请大家来坐坐。

    芳菲说,干脆,我们轮着得了。

    大家都觉得这是好主意。我是觉得更好。我巴不得有人天天请客呢。

    芳菲说,刚才听说许总喜欢做菜,许总什么时候请我们去尝尝你的手艺啊?

    许可证说好啊,你要怎么吃都行,我一定亲自做。

    芳菲说,听说你金屋藏娇,二奶都让你养瘦了,我们好向你取经,也减减肥啊。

    许可证说,你说话也不嫌腰疼,谁要减肥你也不需要减,你朝哪里减?再减,就剩下一把骨头了。

    芳菲说,骨感才好了,才最时尚了。

    海马说,那你让老许开些菜谱给你。

    达生说,把那道菜也开上。

    大家又起哄一阵。海马更是说,对呀,老许你会烧牛鞭吗?

    2

    在路上,不知为什么我老想起小麦,内心深处,对她有一种探索般的向往,还有一种,怎么讲呢,说不上来的冲动吧。

    带着这种蠢蠢的没有边际的欲望,我走过城市繁华的街区,走过城乡结合部,走进一条污水横流的长长的小巷,来到我租住的小屋。

    我先没有开灯。这是我的习惯。

    我喜欢黑暗短暂地把我淹没,同时,黑暗会让我有一种安全感。

    我就在靠门边的一张椅子上坐下。这是一张豪华椅子,真皮的,花了我一千多块。我当年开公司,需要体面一下,就买下这张椅子了。可我并不知道,坐什么样的椅子,和做生意本身没有任何关系。这张椅子,跟着我搬了几次家。我扔下了不计其数的东西,惟独它,和那一卷一卷画,我没舍得扔下。如今,它跟着我来到城郊这间灰暗的小屋,它就被我随意地丢在门边。在它周围,都是些凌乱的杂物,盆盆罐罐,大小纸盒,各种鞋子,包括一堆臭袜内裤,它们经常亲密地绊我一下。有几回,我都被它们绊了一跤,一个猪啃屎,跌跌撞撞就趴到了靠近里边的床上,我这才能顺手打开床头上的台灯。这时候,屋子里就亮了,是橘黄色的,这种颜色让我的小屋更显昏暗和没有朝气。不过大多数时候,我都先在椅子上坐几分钟或十几二十几分钟,甚至更长的时间,除了感受被黑暗淹没的那种虚无和缥缈,闻闻从四周凉粉和豆腐作坊飘荡过来的腐烂的气味,我就有落脚人间的感觉。

    今天酒足饭饱,还和多年不见的朋友见了面,心情是既愉快又沉重。愉快是见到多年不见的朋友,沉重也是见到了多年不见的朋友。我喜欢他们,真的,他们都是有尊严地活着,好像只有我在混吃混喝,在为钱而分心——我画广告的那家广告公司,已经好久不找我画了,原因不是我画不好,而是如今都是用电脑制图了,不需要我这支画笔了。用电脑设计,又不是我的特长,所以,他们好久不付我工资了,虽然他们还欠我千把块钱,老板也催我去拿几回,我一直没有去——不是我瞧不起那点钱,是我和公司的小会计发生了不快。说起来,这话还有些不好意思说,是我试图想吃人家的豆腐,被人家拒绝了。小会计是个染了头发的活泼而多情的女孩,胖乎乎的,白嫩嫩的,嘴里有两颗小虎牙,嘴上常跟我打情骂俏。可有一天,是下了雨的秋日晚上,我请她吃肯德基,她笑嘻嘻就跟我去了,我以为时机已经成熟,真要跟她调情时,她却躲我了。她拿手推开我的手,也拒绝我的拥抱。这就太不好玩了,我跟着也就不好意思起来。那顿饭不欢而散——她收拾包,跟我道声再见,摇着屁股走了。当晚我给她手机发短信,表示道歉,她没有给我回短信。我连发了好几条她都不予理睬,我就觉得没脸见人家了。可那千把块钱,对于我真的是很重要。我钱包里的钱,不会超过三百块了,如果没有别的进项,要不了几天,就要举债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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