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节
珠宝是从那里来的呢?陈、李二人虽不肯说明,但从话风中可以推想得到,是窃自宫中。丁宝桢接获报告,大起戒心,他只要杀安德海,不愿兴起大狱,现在牵出一件宫中的大窃案,可能是几十年的积弊,如果认真究办,株连必广,而未见得会有结果,于公,非大臣持重处事之道,于私,只会惹来麻烦,徒然挨骂。
因此,丁宝桢决定把这陈、李二人的这一段口供,连同从安德海身上搜出来的那两张纸片,一起销毁。但木本水源,推论到底,无非安德海的罪状,益见得此人该死!
“安德海罪不容诛!”他神色凛然地说,“决不能从我手上逃出一条命去。我想,先杀掉了他再说。”
这真是语惊四座了,彼此相顾,无不失色,“宫保,”有个文案提醒他说:“不论如何,安德海决不会无罪。等朝旨一下,他就是钦命要犯了,交不出人,可不是开玩笑的事。”
“我就是不愿意交人。地方大吏,象这样的事,该有便宜处置之权。”
“说得是。不过出奏的时节,有‘请旨办理’的话,既然如此,就不能擅自处置了。”
丁宝桢略一沉吟,慨然说道:“我豁出去了,就有严谴,甘受无憾。”
大家都认为犯不着为了安德海,自毁前程,苦苦相劝,丁宝桢执意不从。谈到后来,泰安县知县何毓福,越众出座,向上一跪说道:“大人,我有几句话,请鉴纳。”
“有话好说,不必如此,请起来!”
何毓福长跪不起,“大人,”他说,“照我的看法,安德海一定处死。到了该明正典刑的时候,却提不出人来,绑到刑场,这是莫大的憾事。”
这一层,丁宝桢不能不考虑,同样一死,逃脱了“显戮”,便是便宜安德海了。
“而且,可能有人不以大人此举为然,只是义正辞严,不得不依国法处置,如果大人不依律办,岂不是授人以柄,自取其咎。”何毓福又说:“大人,恕我言语质直!”
这一层,尤其说中了要害,都道他说得有理,但口头上不便明说,“不以此举为然”的人,自然是慈禧太后,正好抓住丁宝桢擅杀钦命要犯的错处,为安德海报仇,那不是太傻了吗?
“为此,务求大人鉴纳愚衷,请再等两天,看一看再说。”
“你是说等朝旨?”丁宝桢说,“不杀安德海,我无论如何不甘。”
“宫保必能如意。”居于末座,一个素以冷峭著称,为丁宝桢延入幕府的朱姓候补知县,慢条斯理地说道:“人在历城监狱,宫保要他三更死,不敢留人到五更。”
语气涉于谐谑不庄,却真正是一语道破!朝旨下达,安德海处死,自然最好,不然,擅杀钦命要犯是严谴,违旨擅杀一样也不过是严谴。而且在处分以外,还有个说法:“因为朝廷不杀,我才杀他。”否则,有人问一句:“是不是疑心朝廷会庇护此人,所以迫不及待地先动手?”这话会成为“诛心而论”,倘或言官参上一本,降旨“明白回奏”,还真无以自解。
“好!”丁宝桢亲手扶起何毓福,“诸公爱我,见教极是。
我不能不从公意,就让此獠延命数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