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垂直管理引发央地博弈
年7月10日,郑筱萸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两罪并罚,被执行死刑。
“有些部门积极争取实行垂直管理,不排除背后有利益驱动。”李成言认为,“因为部门垂直管理后,集行政管理、执法执纪、经济监督于一身,手中可拥有较大行政自由裁量权。若监督乏力的话,则更便于权力寻租。”
当然,作为垂直管理部门的部分工作人员,也有着一种莫名的优越感。一个极端的例子是:2008年10月29日,交通运输部垂直管理部门——深圳海事局原党组书记林嘉祥在涉嫌猥亵女童后,当女童父母向他交涉时,他却称:“我是交通部派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跟我斗,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
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垂直管理部门经费由本系统上级供给。但记者在采访中有不少人反映,一些垂直部门不但从主管部门能得到经费,也从地方政府得到不少“财政支持”。因此,同在一个区域内工作,很多垂直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住房及福利等远高于当地非垂管部门工作人员。
“有些垂直管理部门从地方财政得到的经费,几乎与主管上级所拨经费持平,这些经费绝大多数用于发放干部职工奖金福利。”云南省某县的一位县级领导无奈地告诉记者,“这些垂直管理部门有特权,尽管在自己地盘上,但又管不了人家,为了搞好与他们的关系,每年总得从地方财政给他们拨点经费,也是为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配合地方工作。”
合理划分央地权限
有受访专家认为,垂直管理不是万全之计,要真正解决部门管理与地方管理之间的矛盾,理顺央地关系,治本之策还在于通过立法,合理划分央地之间的职责权限。“要彻底解决中央行政决策在地方的行政执行力问题,涉及行政体制的整体调整和权力重构,远不是几个领域的部门直辖所能完全解决的。”于安表示。
“如果仅是为了提高控制力度而实行垂直管理,很可能在解决了一些旧问题的同时,又会制造一些更为棘手的新问题。”尹韵公认为,“央地关系,实际就是权力和资源的分配关系。在处理这个问题时,要充分权衡三个关系,即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群体利益和个体利益的关系、长远利益和暂时利益的关系,并依法从中找到一个央地权力平衡点,使监督与效率之间达到协调。”
“垂直管理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地方保护主义,保证政令畅通,维护市场统一和国家整体利益。垂直管理并不是简单的机构和职能的划转收并,要真正实现上述体制设置目标,还需建立和完善很多配套制度,比如干部人事制度、行政监察制度、经费来源和使用制度等,要防止出现‘看得到的管不到、管得到的看不到’现象。”国家行政学院龚维斌教授接受记者采时指出,“解决央地关系难题的根本在于减少政府的权力,即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正确履行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能,还权于民、还权于社会、还权于市场,同时,还要认真研究和正确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
中央和地方权限划分的基本原则,在新中国建国初期的共同纲领和1956年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中就论及:“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地方因地制宜,兼顾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宪法》第三条第四款也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将中央与地方的权限法制化,是正确处理央地关系的有效手段。我国现行《宪法》对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权作了相应规定,但由于规定较为宽泛,且缺乏配套法律法规,因此操作性不强。”北京市中盛律师事务所杜立元律师对记者坦言,“应尽快制定中央与地方关系法,对央地关系,地方的权限等作出专门规定,同时建立健全主管部门纵向、地方政府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