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美国记者斯诺的谈话[1]
:“假如苏维埃政府打败日本,收复中国失去的省份,重新建立中国的主权,到那时它对类如治外法权这样的问题将采取什么态度?”
对此我们可以回答说:到那时候,如果有一个中国人民政府而苏维埃是其一部分的话,我们将力主根据这些国家战时的表现来制订政策。那些曾在中国的独立和解放战争中给予援助或未曾反华的国家可以享有同中国亲密友好和互利的关系。积极协助过日本的那些国家当然不会得到同样的待遇,例如,已同伪满洲国建立特殊关系的德国,就不能被认为是一个同中国人民友好的国家。
如果中国真正赢得了独立,外国人在中国的合法贸易利益将会有比过去更多的机会。四亿五千万人民的生产和消费能力不仅仅是中国人才会对它关心的事情,而且能吸引许多国家。我国几亿人民一旦真正得到解放,他们巨大的生产潜力一旦被解放出来,并被用于各个领域的创造性活动,就能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全世界的文化水平。但是,中国人民的生产力过去几乎连动都没有动,相反地,却受到了压制—一受到本国军阀和外国帝国主义,特别是日本帝国主义的压制。
在我们赢得独立之后,中国将同友好国家商订互助、互利和互相同意的条约。对于日本,我们现在只有一种办法,武装抵抗的办法。但是同其他国家,中国准备进行规模比现在更大的合作,并第一次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同它们建立这样的关系。至于日本,中国必须通过解放战争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没收日本帝国主义的一切财产,取消日本在我国的一切特权、租界和政治势力—一包括像何梅协定[4]、上海停战协定[5]、塘沽协定[6]、各种反共公约等等为全中国人民所反对的“条约”。
在同其他国家的关系方面,我们共产党人不赞成任何可能使中国在抵抗日本帝国主义的斗争中处于不利的国际地位的步骤。
问:你们的政府是否承认外国在中国的财产权,也就是说是否承认现有的外国投资?如不全部承认,那末哪些类别的外国投资将得到承认,在什么情况下外国商人能够在中国经营?
答:苏维埃政府欢迎外国资本的投资。中国过去未能利用外国资本使中国人真正得到好处,外国资本给群众带来很少好处,或者根本没有好处。只有在中国取得真正的独立和民主之后,才有可能把大量外资用于大规模地发展生产事业;也只有自由的中国,由于生产性经济的广泛发展,才能够偿还这种外国投资的本金和利息。
合法的外债将得到承认。凡是为建设目的和用于建设的外债,我们都将认为是合法的。我们将不承认任何“政治借款”,也不承认任何用于打内战、打红军或其用途违背整个中国人民利益的借款。我们将承认用于建设铁路、电讯、无线电、航空线,发展工业或农业,救济灾荒等等的借款。
问:关于(甲)外国政治权利和(乙)外国投资,苏维埃政府的政策同国民党的政策有什么基本不同?
答:国民党将其外债主要用于进行军阀内战或打红军,或者把钱浪费在其他愚蠢的行动上。它的借款给中国的政治主权造成更大的损失。人民政府如果建立起来,外国借款和外国投资应就只能被用来发展中国经济生活中的基本生产能力——特别是在全国范围内建设基础工业和引进科学的农业方法和农业组织。同南京的政策相反,对影响中国独立政治权利的外国投资,一概不予承认。
问:苏维埃对外国传教士的新政策是否意味着将承认他们的财产权?他们是否将继续享有传教、教书、拥有土地、办学校和其他事业的权利?
答:是的。但这不包括日本传教士。
问:苏维埃政府目前对美国政府和美国人民的希望是什么?美国政府和人民怎样才能最好地帮助中国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