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章 书架管理 下一页
分青和出租问题
    (一九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一九三○年十一月十五日,江西省行动委员会在吉安开了一次扩大会。到会的人除省委[1]常委外,有永新、吉安、泰和、万安、吉水、安福、分宜、峡江各县苏维埃的主席及二十二军陈毅[2]同志。我代表总前委参加这次会。这次会的特点,就是讨论了分青和租田两个问题。对于分青问题,我提出了拥护分青的群众基础。对于租田问题,推翻了向来“苏维埃区域不应收租”的“左”倾的但实际是富农的理论。此外,反对江汉波式的劳力分配法[3],指出了他的错误仍在于帮助富农妨碍贫农的利益。这个会没有开完就散了,因为敌军已到峡江,各县负责人须回去布置应敌,所以打算要讨论的山林、池塘、房屋、荒田、失业、债务等问题便都没有讨论了。会议过后,发生了严重的敌人进攻和富田事变[4],因此省委至今没有发表这次会议的决议案。下面那一些,是我在那天会议中自己做的一点简略的记录。因为有些要紧的材料,所以把它留下来。

    一纯化以区为单位分田

    纯化区第三次分田(一九三○年十月),进到以区为单位统计人口与生产量,看每人得田若干,然后以乡为范围去分配,“移得田动的移田,移田不动的移民”。现在纯化全区三万多人,每人所得田数相等(每人得十一石谷田,每石四十四斤)。

    二村为单位分田的弊病

    以村为单位分田的弊病:(一)大村不肯拨田于小村。(二)单位太多,区乡政府不易督促,暗中生出许多弊病。(三)一村之内,容易被地主富农以姓氏主义蒙蔽群众,不去彻底平田,彻底打土豪。这个意见可以注意。

    三土地斗争不是一下子能深入的

    分田无论如何要分几次。头一次总是富农瞒好田,不能将田分别上中下三等调查好。头一次总是富农中农领导,贫农没有权。“暴动久得一点,无产阶级便起来了。”这个意见是对的。

    四杨成芙的“农业社会化”计划

    吉安县政府主席杨成芙(原纯化区委书记,又是主席),主张将纯化区的田共耕共费[5],作三步达到:第一步区为单位分田,第二步组织合作社,第三步共耕共费。这是完全错误的。

    五江汉波式的劳力分配法

    分田以劳力为单位的弊病,就是凡孤、寡、老、幼、小脚妇女及一切不能耕田的人,均不够食。贫农劳力多的也抵不住富农,因为贫农不及富农的牛力、农具、资本,并且富农可以租耕孤、寡、老、幼、小脚妇女等人的田。因此,以劳力为单位只于富农有利。

    安福与吉安、分宜交界的“边界区”及吉安之延福乡,都实行了以劳力为单位分田的“江汉波办法”,并且是绝对的,有劳力的有分,无劳力的无分,不论年龄。流氓有分。无劳力的,由有劳力的耕了给他们食。三军团一个政治委员来吉安,对王怀[6]说:湘鄂赣边界的分田法,是以劳力为单位,无劳力的分一半,不是由政府供给。

    以劳力为单位分配,富农田多,牛力、犁耙需自己用,贫农要借不可能。只有平分,贫农才能借富农的剩余农具,所以贫农要求平分。

    六分青问题

    瑞金、于都两处农民,一部分拥护汀州会议“无条件分青”的口号,一部分则拥护陂头会议“青苗不分”的口号,他们的口实是:“不得破坏土地法。”

    北路各县,今年五月分田,补偿本钱与原耕,每石谷补六百文。阜田,富农的田不补,贫农的田每石谷补一串文。

    纯化三月分田,当时还未莳田,只犁了一道,有些下了少数肥料,分田后不补还本钱。

    北路,每石谷补偿本钱六百或一串,五月以前县议定谷价每石四串,补偿率为六分之一或四分之一。那时尚未分田
上一章 书架管理 下一页

首页 >毛泽东文集 第一卷简介 >毛泽东文集 第一卷目录 > 分青和出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