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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寻乌的商业-2
苦些,穿的衣服也更烂一些。

    (20)打洋铁

    一家,刘俊记,兴宁人。前年来本城开店,以前无所谓洋铁。三几十块钱本,一个老婆、一个徒弟和他自己三个人。材料是洋油瓶,做的是小洋铁灯呀(不[19]灯),盛洋油的壶子呀,盛茶油的壶子呀,舀油的勺子呀,烧茶吃的壶呀,洋油透子呀(滤子),酒透子呀,盛茶叶的瓶子呀,各种小盒子呀等等日用必需品。所以,这样一个洋铁店乃社会需要的。生意也很赚钱,三个毛子一只洋油瓶,从本城、吉潭、三标、澄江、牛斗光等处杂货店里收了来,做成洋铁器以六个毛子卖出去。此次红军进城,刘俊记不知何故跟着反动派跑了。

    (21)修钟表

    也是一家,叶公昌,梅县人,除工具外,十把块本钱,专门修理钟表。全县除本城一家外,牛斗光还有一家。两家都是前年(一九二八)开的。寻乌全县有十二万人,百分之二的有了钟表,共有钟或表二千四百个,所以需要一两家修理钟表的店子。

    (22)圩场生意

    寻乌城还是个店铺生意和圩场生意并行着的城子。以寻乌情形说,圩场生意代表半自然经济,店铺生意代表商品经济。店铺生意与圩场生意的比例是:店铺占百分之七十,圩场占百分之三十,可见商品经济势力超过自然经济很远了。

    圩场生意的要项如下:

    第一是米。米生意全在一、四、七圩期做,店铺不做这门生意。米不但是本城许多人要的(本城人口中农民部分自己有米),而且运到广东去。梅县人或大柘人挑来一担盐,兑一担米回去,叫做“盐上米下”,因此米生意比寻乌城一切生意大。寻乌城的大宗生意是第一米,第二盐(年十万元以上),第三布匹、洋货(十万元),第四豆(二万余元)。米价,光绪二十六年每担(一百七十二斤)四元,民国元年五元,民国十六年旱灾有过十六元,本年红军未到八元五毛,既到七元。

    第二是柴火。木炭、水炭子、片柴、把子柴、蕗基,从四乡挑来“赴圩”。木炭(响炭)价,光绪二十六年每百斤五毛,民国元年到十七年每百斤八毛到十二毛,去年因雨多每百斤涨到二十二毛,现每百斤十六毛。片柴价,光绪二十六年每担(七十斤)一毛七八,民国元年二毛二三,民国十年到十六年四毛,民国十六年到现在五毛到六毛。

    第三猪肉。前头店铺生意中已讲了的三个案子,其实应该讲在圩场生意里面,因为是圩场上的生意。

    第四猪子。细猪子(两个月的)和猪条子(三四个月的)都没有行,都在圩场上买卖,每圩约三十个,每月九圩共二百七十个上下。现细猪子每斤三毛,猪条子二毛,大肉猪二毛五。为什么猪条最便宜呢?因为猪条子是四五十斤一个,不是很没有钱用的人不肯拿了出卖的,但迫得拿了出卖时,人家就卡他的价钱了,他也只得忍痛丢手。

    第五鸡鸭。本地四乡来圩上零卖的,为数不多,平常每圩鸡鸭两门十把二十只,也有时一只都没人要的,这证明了寻乌城之苦。过年过节每圩可销百多只。价钱,鸡每斤四毛半,鸭三毛。

    第六竹木器。木器在圩场出卖的部分已在前面店铺生意中木器项下附带讲过了。现在讲竹器,谷箩、谷笪(笪读达,即晒簟)、畚箕(挑灰粪下田的)、鸡鸭笼、猪笼、篮子、橐子(盛米果等零碎东西的)、磨栏(即栏盘)、糠筛、簸箕、睡床(睡椅)、撮箕、竹椅、灶捞(捞箕)、筷子、扫把、洗锅把、掇耳子(即鸢箕,比畚箕小)、角箩(小孩子装米果吃的小箩子)、篓(即鱼篮,摘茶子[20]也可用)、河子(即“得鱼忘签”[21]之签,别处曰篆)、茶篮、签麻(斗篷)、菜篮、晒篮等等竹器,通通在圩场上卖。

    第七小菜。芥菜、芹菜、苋菜、蕌头、脉子、芥蓝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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