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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宛平县民,告建昌侯
   在经过一个时辰的查阅后,大多数案子,杜峰的判罚都比较令李斌满意。起码在官方记录上,县丞杜峰的判罚,都堪称有理有据,没有逾越律法,私加重刑等违规之举。

    可看着看着,一个案子的出现,引起了李斌的兴趣。

    【为强占民田事】

    【具状人孙铭,年四十有二,系顺天府宛平县民籍,住城南三里屯,务农为业,今遭豪恶欺凌,冤屈莫伸,谨依律陈告。】

    诉状的内容,都是专业状师代拟,案情陈述、当事人身份等信息,表达简练、直接。

    短短一个开头,便点明了“田宅纠纷”的案件性质。

    而豪强恶霸,强占田宅的事,在古代剧本大都差不多。

    无外乎是恶霸豪强,带上几十恶奴,找上一个理由,便强行冲入他人田宅,逼迫他人出让田宅所有权。

    而这个案子,之所以能引起李斌的注意,原因无他:那孙铭状告的豪恶,是建昌侯张延龄!

    张延龄何许人也?

    弘治朝孝康敬皇后、正德朝慈寿皇太后、嘉靖朝昭圣康惠慈寿皇太后的亲弟弟!

    一个黔首小民,居然敢状告皇亲国戚?还是超品的侯爵?

    能出现这种“骇人听闻”的事,李斌猜测可能只有两个:

    1那孙铭就是一个棒槌!

    2建昌侯张延龄强占其田宅,做事太过。

    比如,原本价值一百两的田地,张延龄只给十两、二十两就要强买。这是强占民田;

    而原本价值一百两的田地,张延龄只给一两,或是干脆一两都不给,就要逼着孙铭交出田契,这也是强占民田。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李斌相信,大部分正常人的选择都是自认倒霉。

    虽然很亏,但好歹能活下去。犯不着冒着被这种勋贵弄死的风险,去告他。

    但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呢?

    张延龄行事,已经毫不在乎黔首死活。若乖乖交出田契,自己一家老小都得被饿死的话,那还不如豁出去,狠狠告他一状!

    由于该案涉及到皇亲国戚,按制,宛平县没有审理资格。

    所以案卷上,李斌看到县丞杜峰的批复是“转呈顺天府”。

    没有升堂审理,自然也就没有该案具体的缘由、经过等记载。

    当然,县丞杜峰的做法没有问题。

    状告一名侯爵的案子,莫说是“四级三审”制度下,四级司法单位县衙了。便是三级的府衙、二级的省衙,通常都没有权力对其判罚。

    一般而言,地方官府接到这种状告超越官衙本身级别的案子时,都会逐级上呈。

    直到刑部、大理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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