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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法学,她的博士生导师也是我们这里最厉害的律师。
有他帮忙这婚我离定了。
但我还是低估了盛一言的难缠程度。
无论怎么跟他谈,他始终不肯点头。
还每天都蹲守着我公司和赵双菱家门口,让我想躲都没地方躲。
「乐萦,你就再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咱们都在一起这么久了,你真舍得跟我离婚啊」
「老婆,好老婆,千错万错都是我错了,你好歹给我个改正的机会吧」
对此,我就一个要求。
不离婚也可以,把安安送人,再也不要接回来。
但他又不愿意。
「你跟一个小孩子计较什么啊,安安不是都跟你道歉了吗」
「你就算不喜欢他妈妈,可人都死了,事不也都过去了吗,你有必要抓着不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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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竟然不知道盛一言还有这么无赖的一面。
都给我气笑了。
「那我们就没什么好谈的了。」
不过既然他这么在乎他的宝贝儿子,那我正好可以从这方面下手。
「你要是再不同意离婚,我就去你儿子学校闹,让所有人都知道他其实是个见不得光的私生子。」
盛一言对外,一直宣称安安是他领养的。
就是怕真相暴露安安没法做人。
果然这也是他最大的痛脚。
被我这么一说,他也不再坚持了,很快就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
我也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悲。
喜的是终于恢复自由了。
悲的是原来在盛一言心中,我不仅比不上死去的那位,连她留下的孩子也比不上。
拿到离婚证的那一刻,我突然想起很久之前。
那女人咽气的时候,硬是把我拉到她床前,凑在我耳边说的那句话。
她说,「你别得意的太早,我告诉你,死人才是永远的胜利者。」
当时我嗤之以鼻,觉得时间久了盛一言迟早会忘了她。
现在才发现还是自己太自信了。
不过这些都没关系了,反正从今往后盛一言对我来说也就是陌生人了。
他要一直爱着一个死人就随他吧。
离婚之后我想自己再另找房子住,但赵双菱说什么都不同意。
非要我留在她家。
说是还怀着孕实在不放心我一个人。
她一再坚持,我就住下了。
也幸好还有她。
一开始还好,到了孕晚期和生产那天,我一个人确实应付不过来。
有她帮衬,我的孩子最后也是平安落地。
根本不像盛一言吓唬我说差点流产的孩子会不健康。
他长得可壮实了。
为我接生的护士都说这是她见过哭的最有劲的孩子。
我给他取名小满,寓意人生小满胜万全。
小满刚落地,赵双菱就吵着闹着要给他当干妈。
虽然是我儿子,但她每天稀罕的跟什么似的,比我都起劲。
巧的是她家隔壁的租客这段时间刚好搬走。
所以我出了月子就住了进去,跟赵双菱成了邻居。
虽然没有爸爸,但我们小满有两个妈妈啊。
一点都不缺爱。
而随着他越长越大,护士小姐那句话就越能体现出来。
他出生的时候就比一般小孩要重,现在更是壮实得不像话。
都已经半岁上了,一场病都没生过。
不过有个孩子跟他截然相反。
那就是安安。
之前撞我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