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重生回了被带回侯府的前一日,我看着站在我面前笑意盈盈的侯府管家,
奴婢特来接小姐回家团圆!
我直视着那双暗含嘲讽的双眼,一抬手,手中的菜刀便嵌进了他的脑袋。
1.
管家就这么带着笑死了,团圆的圆字还没说完,便倒在我这茅草屋的门槛前,鲜血染红了我的草鞋。
我盯着自己布满老茧的粗糙双手,是常见的,在乡野里长大十四岁姑娘的手。
我本来是想削掉他半边脑袋的,可是菜刀钝了,我这几日又没吃饱,终究还是失败了。
我看着脚下的尸体,重生的实感才渐渐找回来,滔天的恨后知后觉的涌上心头。
我从尸体上拔出菜刀又落下,发泄般疯砍着尸体。
前世,就是这个人说要带我回家认亲,也是这个人,最后用火钳,亲手将烧的通红的铁块塞进了我的嘴里。
嘴里的血肉烧焦的感觉似乎还萦绕在我的喉头鼻尖。
直到菜刀打卷,尸体变成一滩烂肉,一抬眼便看到几只山中野狗正警惕的站在院外。
我丢下菜刀,拾起肉丢在野狗面前。
吃了第一块,野狗便自觉的跑到烂肉堆面前开始大快朵颐。
我坐在门口的矮凳上,看着野狗抢食的模样,回忆起前世的种种。
前世的今日,侯府管家找上门说我是侯府流落在外的真千金,在刚出生时便被贼人掳走。
我的父母兄长苦寻我的下落十四载,好不容易才找到我,立刻派他来接我回去。
可是当我兴高采烈的和来接我的人回到侯府时才发现一切都是假的。
侯府早在我被人偷走后便找了个小姑娘来替代我。
这十四年里,温千瑶被父母兄长捧在手心娇惯着长大,他们早已忘了流落在外的我。
其实早在七年前他们便知道了我的下落,准备将我接回的前一日,温千瑶夜里做了噩梦,哭着说父母要将她抛弃。
一面是自己娇养了七年的女儿,一面是流落乡野行为无状的我,他们几乎没怎么纠结便放弃了我。
直到一穷苦书生拿着婚书和玉佩上门要娶侯府嫡女时,他们才差人将我带回。
可书生嫌弃我流落乡野,一见我便丢下婚书拿了银钱跑了。
父母兄长觉得我丢了侯府脸面,温千瑶也日日说见我便难过。
他们将我丢在偏院自生自灭,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苟活了两年,却在与温千瑶养的小狗抢食时被贵客看到。
温千瑶怒不可遏,直言我让贵客受到惊吓,也害她丢了脸面。
这么爱吃,那就让你吃个够!
烧的通红的铁块塞进我嘴里的前一刻,我重生了。
重生在被带回侯府的前一日,我仍旧住在半山腰的小破茅草屋里,是无父无母的孤女芃蒿。
2.
野狗饱餐一顿后冲我摇了摇尾巴便走了。
我这才从矮凳上站起来,走到河边将一身血污洗干净,再换身干净的衣服,拿出包袱收拾了细软。
最后抱着骨灰坛子一把火烧掉了我住了十四年的房子。
骨灰坛子里装的是捡到我的赤脚医生老齐,我的名字也是他取的。
他说捡到我时我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他那点医术最多治治跌打损伤,我这样的多半是救不活。
可我还是活了,靠着他喂得那点稀薄的米汤和路边随手摘的些不值钱的药材。
他为我取名芃蒿,希望我的命如同路边蓬勃生长的野青蒿。
可是我没能如他所愿,命薄如纸,死状凄惨。
没有姓,因为他说他天煞孤星,不肯让我随他的姓,弥留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