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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平叛后的有关方针政策[1]
11]见本卷第47页注[11]。

    [12]指以达赖名义一九五九年四月十八日和二十二日在印度发表的两个声明,主要内容都是鼓吹西藏独立。

    [13]噶伦,藏语,原西藏地方政府主管官员。

    [14]阿旺嘉措(一八九四——一九六八),四川甘孜人,当时任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副州长。喜饶嘉措(一八八三——一九六八),青海循化人,当时任中国佛教协会会长。黄正清(一九○三——一九九七),四川理化(今理塘)人,藏名洛桑泽旺,当时任甘肃省副省长、甘南藏族自治州州长。

    [15]谿卡,藏语,原西藏地方政府宗(相当于县一级地方行政区划)以下或相当于宗的农村基层组织名。基恰,藏语,原西藏地方政府的一级地方行政官职,主管所属各宗事务,辖区相当于地区。

    [16]陈毅(一九○一——一九七二),四川乐至人。当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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