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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有吃的

    就是这样一句话,事情的发展开始不受控制,胡贵领着几人来到了殷家,殷家厨房还有些高粱,胡贵取出来想把他们打发走。

    谁知道这几个人尝到了甜头,便开始四处搜寻,想要找到更多的食物,可这毕竟不是他胡贵的家,很快,殷家的佣人出来询问:这是怎么了

    胡贵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

    那男人嘴角踢倒了一个水缸:怎么了,老子来抢你们了!

    接着就往屋子里进,那佣人怎么也不肯说出食物和钱财在哪里,任由几人打骂。不过几人现在已经有了吃的东西,倒也不至于杀人。

    没一会,殷三良回来了,见到这样的场景,立刻拿了武器开始对付几人,他们这才收手,灰溜溜的离开了。

    事情结束后,佣人向殷太太提意见,想要两人把胡贵打发走。

    殷太太思虑再三,便和殷三良商量:我记得,我们一开始询问他,他便说自己是有个亲戚在北边儿的,眼下我们一家确实不应该再招摇过市,要不还是把他打发走,让他去投奔亲戚吧。

    殷三良当晚就把这话给胡贵说了,甚至在给他准备的行李里放了不少粮食,按道理来说,胡贵也应当感恩戴德的离开。

    只是那天的胡贵受了不轻的伤,被几人打的脚趾关节肿了一个,到晚上,肿的更高了,白花花的月光照在惨败的脚上,似乎连一点生气都没有。

    胡贵正在灯下,准备点燃烈酒给关节消消毒,这是民间常用的一种消肿方法,就是将度数极高的烈酒倒到碗里,在用火点燃,烧起来的酒用来洗肿起来的伤口,有奇效。

    殷三良推门进来,刚好看到他正在往桌上的碗里倒酒,他以为胡贵是在喝酒,顿时心中那份愧疚也消失殆尽,便开门见山:胡贵,这几天你家孩子恢复的也差不多了,要不你明天便启程,去投奔亲戚吧。

    这话没有一点拖泥带水,就是赤条条要赶人走的意思,胡贵端着一碗酒,也没有点燃,只是楞楞的,不知道在思考什么。

    殷三良拍了拍他的肩:放心,我会给你准备路上的粮食的。

    胡贵当晚便失眠了,在他的眼里,这几日在殷家自己也是兢兢业业,他以为自己找到个好主家,能当个帮工,把这个灾年扛过去。没想到上午还在忙忙碌碌的巡地,晚上就被告知离开。

    一时间,似乎连恨都不该有。

    这年头,他的那个远房亲戚,还活着吗就算是活着,又愿不愿意收留他们父子,愿不愿意在这样的灾年,分他们一口吃的

    如果不愿意,他们父子两又该怎么办

    胡贵裹着被子,被子触到他肿成小核桃的脚,疼的刺骨。

    第二天,胡贵天没亮就走了,他背着自己的儿子上路了,粮食他只带走了一点点,好像是要证明他的骨气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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