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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家常,无非是老家哪里,学业怎样,去过哪里游玩。过了十几分钟,转过一个街角,路面开始渐渐陡斜,路两边的行人也少了很多。

    小方的记忆力很强大啊,住过的人都能打上招呼,我第一次来住你都能一眼就看出来。陈嘉会转过话头。

    这个就是职业素养嘛,我们上岗前还会专门训练这方面的记忆的。方晴走着路都似乎是一蹦一跳的,像个放学回家的小学生。

    噢,是吗我们一个同事也来你们这里住过,不知道你有没有印象。陈嘉会问。

    是吗什么时候啊怎么样的一个人方晴收起笑容,认真地问道。

    两年前,一个男孩子。

    两年前那我肯定记不住啦。我记忆再强,也不是电脑啊,脑容量不够。方晴又恢复了笑容。

    嗯,记不住也是正常的,那时候你们店好像开业还不过半年的。陈嘉会打住话头,放慢了脚步。

    你说来听听,是什么样的一个人两年前停顿了一会儿,方晴压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主动问道。

    也是上海过来的,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小伙子,个子很高,差不多比我还高半个头,一脸的白净,每天都是穿着个白衬衫,一身的肌肉块块。

    是吗方晴在脑子里搜索着,怎么听起来感觉还是有点印象。

    出差住在你们宾馆,很可惜,在这里出了车祸,车子冲进青石江,没有抢救上来,可惜得很,走了。

    噢!噢!噢!那个谁!那个我太有印象了!这是我们宾馆开业到目前出过的最大的一次事情了。尽管出的事情不在宾馆内,但毕竟是我们的住店客人,印象太深了!方晴一迭声地说。

    那个小伙子,真的好帅好帅啊,而且人超级好。那时前台只有我一个人,他外面回来时还给我带过奶茶,人真的是好好啊。

    停顿了一会儿,她满眼惋惜地说:真的是好可惜啊!

    是啊,他是我的同事,这次我过来出差,正好也住在这个酒店,突然就想起他了。陈嘉会轻声地说。

    唉,现在想起来心里都难过,为什么这么好一个人,年纪轻轻的,就会出这么大的事情!方晴的语音里,满满的惋惜之情。

    他是一个很和善、很阳光的小伙子,刚到我们社才一年时间,因为我们是一个学校同一个专业,他都是一口一个‘师哥’地叫着,有什么事情,跑前跑后也很勤快。我们师兄弟的感情不浅。

    哎呀,你一说我可就想起来了,每次见到我,他都叫我小方妹呢。我记得第一次看见他,穿着白色的衬衫,黑色的牛仔裤,白色的运动鞋。一个白白的脸庞,脸上挂着老朋友般的笑容,笑起来像个孩子般好看。我感觉阳光都跟随着他一起照进来了。方晴回想起当时的情境,还有一丝陶醉。

    我印象特别深刻,他在办入住手续的时候,我都不敢看他的眼睛!只记得盯着他的手看!他的手好好看,有力的指节,却又有细腻的皮肤和修长的手指,特别干净清爽的指甲,我把登记表让他签字时,都忍不住赶紧把自己的手藏了藏,哈哈,不好意思放在一起。

    他在我们这里住了好多天,每天一大早天刚亮,他就会起来去跑步。本来我以为他是挺瘦的一个人,但他穿着运动短袖,就能看到胸肌鼓得老高老高的,手臂上的肌肉一块一块的,看着比我的腿还粗,可不是一个瘦子。每次回来,他都会和我打个招呼,就像大哥哥一样亲切!还鼓励我考个自学文凭,答应回上海后,给我寄一些学习资料。因为他经常穿着白衬衫,我就叫他白哥哥。

    他还给我看过他女朋友的照片,他女朋友好漂亮,一看就是特别般配的一对儿!可惜出了车祸,真的好心痛啊,我都哭了好几天!

    方晴从包里拿出一本书,路灯下可以看到封面上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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