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在我小的时候,学人家养金丝雀。
那会儿子刚毕业。
那个男大那叫一个水灵,大眼睛高鼻梁白皮肤,剑眉星目的,害羞的时候全身都是粉红粉红的。
尤其戴上黑色眼罩之后,啧啧啧,不得了。
可惜那时候太小了,包,养人嘛又胆子小。
为了以后不身败名裂,我每次都叫他戴上眼罩之后,才去见他。
他也很听话,可能是因为我给得多。
后来不行了,后来我家破产了。
为了赚点营养费,我得去给人家当金丝雀了。
可是,为什么这位金主大人,大眼睛高鼻梁白皮肤,剑眉星目的……跟我以前包养的男大长得那么像啊
哦,是同一个人啊,那没事了。
1
再次来到这家酒店这个房间,是以金丝雀的身份。
我熟门熟路,毕竟这个酒店的前主人,是我。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这酒店的新主人连装潢都不舍得换一下,果真是经济环境不好了。
您好我礼貌敲门,等待传唤。
进来!
一声低沉的吩咐后,我理了理裙子,将右侧头发别到耳后,露出好看的脖颈线条,推门进了去。
这个新主人的品味跟我以前不太一样,我以前喜欢昏暗的灯光。
而这位,像是恨不得拿个探照灯过来放着。
屋子里明亮干净,一点都不像是……不正当关系的房间。
我轻轻关上门,转身,双手交叠放在身前,等待吩咐。
虽然是第一次约,但他提前告诉过我他的喜好:不喜欢话多的,喜欢听话好摆弄的。
季思思
富有磁性的声音,带着疑惑地喊了一声我的名字。
我赶紧抬头:是的,在。
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忽然恍惚了,跟三年前一模一样的剧情。
只不过当时是我坐在沙发上,他站在门口。
当时我也那样喊他的名字:孟栩
唯一不同的是,那时的孟栩,被我要求戴了眼罩,屋子里没开灯。
所以,他应该……认不出我。
我心里也蛮庆幸,破产前挑金丝雀,破产后挑金主,竟然能挑到同一个人。
在他的吩咐中,我一边朝他走过去,一边心里为自己的专一鼓了鼓掌。
2
他真的没认出我来。
第一,每周五晚上过来。
我点点头,默默记下。
他不满地看着我:把你的手机拿出来,记备忘录。
都这么多年了,他还是这么喜欢记备忘录,还要要求别人跟他一起记备忘录
当初,他给我做金丝雀的时候,就是这样的,我的喜好,他全偷偷事后记在他的备忘录里,记了三千多字。
我不假思索地掏出手机,做好准备:您吩咐。
他继续。
第二,我不喜欢黑色。
第三,见我之前收拾好你自己,从头发到指甲。
第四,我不喜欢香水。
……
第三十八,以后我每次有补充,你都需要记在备忘录里。
我:……
毫不夸张地说,我的两个大拇指打字打得有些抽筋了。
我记下最后一个字,放好手机,乖巧点头:好的,明白。
他嗯了一声,然后抬起了两个胳膊。
过来帮我脱衣服。
得,金丝雀的身份丫鬟的命。
3
果然当了金主不一样,孟栩此人,原来如此龟毛。
我帮他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