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原主
(别着急,越看越有意思)
并且那三个狗崽子也会变得和母狗一样,到时候可就拖不出来什么好的猎狗了。
就比如让它经常吃一些捕猎到的猎物肉,熟悉了之后,再跟着到了山里,它就会更容易发现这几种猎物的位置,从而进行捕杀。
徐峰打量着这只母狗,从它身上纵横交错的伤疤就能看出,绝对是条好猎手——那些深浅不一的爪痕和齿印,分明是常年与野兽厮杀的见证。
他蹲下身,指尖触到狗背上那道狰狞的伤口时,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皮肉外翻的伤痕呈锯齿状,边缘还沾着干涸的血痂,分明是被野猪獠牙狠狠挑开的。
伤口深处隐约泛着不祥的黄色,若再不处理,怕是很快就要化脓溃烂。
“单枪匹马就敢跟野猪硬碰硬……还真是够生猛!”徐峰喃喃自语。
心想等这伤养好了,说不定真能带着它进山。
到时候有这老练的猎手配合,怕是不会再像现在这样只能用弹弓打些灰狗子之类的了。
徐峰拿着斧头砍了几棵树枝,简单搭建了个狗窝,又在里面垫上点乌拉草,随后把狗崽子抱进狗窝里让它们适应了。
这才起身回到屋里,拿起那套被狍子蹬破了的棉衣棉裤,随手又拿了只狍子腿,带上猎刀和斧头就下了山。
他打算去王德才家把自己的伤口处理一下,再弄点药给这只受伤的母狗处理下,然后再去林家让山秀或者她娘帮着把棉衣棉裤缝补一下。
拿着狍子腿主要是因为,王德才的药也不是白来的,自己现在手上没钱,只能拿狍子腿意思意思,等以后有钱了再还上。
春耕,但秀山屯里的人们已经在田地里开始清理去年秋收后剩下的苞米杆子。
他们这里离山近,自然木头也多,所以家家户户都烧的是木头,根据没有烧苞米杆子,那东西不抗烧,还埋汰。
所以基本上都是来年开春将地里的苞米杆子弄到地外面的荒地上。
也正因为他们离山近,山多所以地就少,虽然已经包产到户了,每家分到手的也就几亩地,主要是根据人口比例划分给农户的。
平均下来一口人也就两亩多地儿。
这片黑土地虽然肥沃,可毕竟是山区,气候寒凉,节气又短,能种的庄稼左不过就是苞米、大豆、高粱这些个耐寒的作物。
到了秋收时节,打下来的粮食要是光供人吃嚼,紧巴点儿倒也够用。
可要是再养上几头牲口,那点儿收成可就不够看了——更别说还得按数往公社交粮。
河沿边那几亩水田,算是庄户人家的心头肉。
可那年月的水稻品种,秆细穗小,打下来的稻谷装不满几个麻袋,那还不是家家都有呢。
交完公粮后,剩的那点儿白米,家家都当宝贝似的藏在瓦缸里。
逢年过节来了贵客,主妇们才舍得掀开缸盖,舀上两把熬锅稀粥——米粒都能数得清,可那香味能飘满整个屯子。
日子过得都差不多,都是紧巴巴的。
唯独猎户能好一些,经常能吃到肉,可会打猎的毕竟是少数,并且危险系数也大。
所以很多人家认可过苦日子,也不放自家男人去打猎。一不小心可能就成了寡妇。
徐峰重生后,也到过秀山屯两次了,一次是送林山魁去王德才家治病,另一次则是给王德才家送狍子腿让高桂芳送他去林山秀家那次。
所以屯子里有一部分人已经见过他了,还有一大部分没见过,只是听说屯子附近的山上来了个盲流,还把林山魁给救了,但到底长啥样,他们并不知道。
徐峰朝着屯子里这一路走过来,很多在地里干活的人都停下了手上的动作,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