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骆寻雨的确是个献血大户,他从十八岁开始,一年献一次全血,年轻身体好,目前没出现过任何不适。
献血站的工作人员对这个年轻人印象深刻,除了长的出挑,还因为他是稀有的熊猫血,非常难得,夸赞他有爱心。
其实骆寻雨自认为真不是一个有爱心的人,献血算是一种他对家人怀念的方式了。
人活着总要有点盼头。
你好,一个穿着工作服的女孩来搭讪,我关注你很久了,想认识你一下,可以加个微信吗
看得出来女孩鼓起很大勇气才决定上前找骆寻雨说话的。
骆寻雨犹豫着不知道怎么回答的时候,女孩很善解人意地问:不太方便吗
嗯,他点点头,不好意思,我有女朋友。
不管黎雨怎么想,反正在他心里已经把黎雨当女朋友了。
那打扰了......
黎雨是那种干活特别利落的人,虽然扎花不需要太大技术含量,想做出一束漂亮的花,还是需要一些技巧和审美。
骆寻雨透过玻璃看见她很快扎好了一束天湖蓝色系的花,抱在怀中开始各种摆姿势拍照。
她不说话的样子恬静可爱,很迷人,漂亮得像个小仙女。
黎雨猛然抬头,与他视线交汇,发现骆寻雨站在外面不知盯着她看了多久,心跳也快了几分,伸手朝着挥了挥,示意他快进来。
骆寻雨走进来,一直注视着她,早上那会儿没睡醒,眼角微垂,没精神地耷拉着,现在她画了淡妆,一双圆眼睛又大又亮。
尽管黎雨对这段感情持迷茫状态,当看到喜欢的人对她温和的笑,心里说不出的暖。
黎雨柔柔地问:你还好吗嘴唇有点白,要不要去吃东西
好。他目光落在黎雨身后的木架上,最显眼的位置放着那个水晶音乐盒。
骆寻雨满意了。
黎雨莫名觉得不好意思,推着他:走吧。
小雨,这是......
果然爱情是一种病,容易使人眼瞎,耳聋,智商下降......
黎雨差点忘了还有文静在场。
我朋友。她几乎是脱口而出,男朋友三个字说不出口,不过说完也后悔,扫了眼,果然他板起一张脸。
朋友啊,不怎么爽。
黎雨:我们先去吃东西,一会儿给你带。
哦......文静不是第一次见骆寻雨了,以如今两个人站在一块儿四周空气都是暧昧的程度,傻子也看得出来他们的关系不一般。
骆寻雨不笑的时候就会很严肃,给人感觉不好接近。
你生气了啊她拉了拉他衣角。
我有什么资格生气呢他说。
......黎雨以前觉得自己挺能和人打交道,不冷场,现在突然发现,好像不太会处理男女关系。
他不说话,不知是故意的,还是在生闷气。
看清楚自己的心之前,黎雨不做过多解释,两个人沉默着并肩走。
街边大多是重口味餐馆,走了好久,黎雨执意要找一家口味清淡的,嘴里念叨:你抽了那么多血,得吃点营养的,口味太重也不行。
听她这么说,骆寻雨气也散了些,你说这个女人没心没肺,偶尔又会给你颗糖,不过他也挺没出息。好像她随便一召唤,就高兴得摇尾巴。
骆寻雨从小到大,基本独惯了,还挺自我的,讨厌别人指手画点,也不会因为谁而改变自己。他多少有点男人奇怪的自尊心,即便心情被她拿捏这一点,不是今天才有。
没办法,谁叫他喜欢她呢。
喜欢一个人真的会妥协。
骆寻雨牵住了她的手:别走了,我快饿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