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 扭转战局
篇报道,对长城公司的集资给予高调的追踪报道。正是在数百家媒体的催热下,沈太福跑马圈地,战无不胜。在这期间,沈太福先后给了孙树兴两万多元辛苦费以及密码手提箱、“皮尔·卡丹”西服和日本产“美能达”全自动照相机等物品。孙树兴后来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在孙树兴的牵线下,沈太福又幸运地结识了曾经担任过《科技日报》总编辑、时任国家科委副主任的李效时。在沈太福案中,李效时扮演了一个很关键的角色。当《科技日报》对长城公司大加报道的时候,他便对这个节能项目深信不疑,为了表示支持,他专门到长城公司去考察,还留下了“愿长城目标早日实现”的题词,被沈太福用在所有宣传文本上。李效时还借出差的机会到各地为长城做宣传。在海南,他对媒体记者说,“我从深圳到广州到海南,宣传了一路的‘长城’。我觉得‘长城’所办的科技实业,是一个充满希望的科技实业!”由于他的官方身份实在特殊,因而成了长城公司最具说服力的宣传员。为了报答李效时,沈太福以李效时三儿子的名字签订了一份4万元的北京长城公司“技术开发合同书”。第一次,李效时拒绝了,第二次,沈太福派人把它从李效时办公室的门缝里塞进去,这次,李效时没有退回,他心领神会地将之锁进办公室的一个铁皮柜里。就为了这份合同,李效时一年后被认定犯有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如果说孙树兴和李效时为长城公司效劳夹有私利因素的话,那么,在当时确实有一些专家和学者对沈太福的集资模式表示由衷的赞赏,其中便包括老资格的社会学家、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费孝通。在1993年1月,费老撰文《从“长城”发展看“五老”嫁接》,对长城模式进行“理论”上的论证。他所谓的“五老”是老大(国有企业)、老乡(乡镇企业)、老九(知识分子)、老外(外资企业)、老干(政府官员)。费孝通认为,长城公司在高新技术成果的委托加工、成果转让、搞活民间金融、对外合作以及发挥老干部余热等方面都做出了值得称道的成绩。
到1993年初,沈太福先后在全国设立了20多个分公司和100多个分支机构,雇用职员3000多人,主要的业务就是登广告、炒新闻、集资。据王安在《25年》一书中披露,长城公司在媒体和官员公关上不遗余力,“据传,沈太福的红包攻势花费了3000万。”到2月份,长城公司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共集资10亿多元人民币,投资者达10万人,其中个人集资款占集资总额的93%。集资款逾5000万元的城市有9个,北京的集资额最多,达2亿多元。随着集资泡沫越吹越大,沈太福讲的故事也越来越离谱,他宣称拥有300多项专利技术,“其主导产品高效节能电机已在各生产领域应用,已握有15亿元的订货量”,同时,“在全国数万家民办科技企业中,长城还是唯一一家纳入国家行业管理的”。事实上,在这段时间里,长城公司只售出电机50多台,价值仅600多万元。为了制造经营业绩良好的假象,沈太福把3.2亿元集资款变成公司的营业销售收入,然后向税务部门缴纳了1100多万元的税款。与此同时,沈太福在人际公关上大下工夫,他先后聘请了160多名曾经担任过司局长的老同志担任公司的高级顾问,由此构筑起了一个强大的官商关系网。
事态演进至此,商业骗局的气息已经越来越浓烈,沈太福铺天盖地的集资风暴引起了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的高度关注,这位对金融风险怀有本能警觉的中央决策人意识到,如果“长城模式”被广泛效仿,一个体制外的、缺乏制度控制的金融流通圈将庞大而可怕地出现,中央的金融管制政策将全面失效,于是,他亲自下令中止长城公司的活动。
1993年3月6日晚间,正当沈太福为集资超过10亿元举办大型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