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卡拉伊瀑布 —— 2
呢?”
雷伯笑嘻嘻地转向迪耶戈,眼睛盯住他的脚。
迪耶戈扬起双手,说:“我懂了。我必须去买双穿不破的鞋。”
迪耶戈的脚很小,按美国的鞋号是六又四分之一。他在上百老汇的一家罗克鞋店内买到的一双鞋,却大得象船,能载着他沿东河顺流而下。
他去找哈罗德·罗克。
“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他说。“我小时候非常爱一头牛,它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可是,信不信由你,现在我的一双小脚上穿的鞋正是用那头牛的皮做的,当我得悉它被宰了的时候,我象个小孩子一样哭了。”
哈罗德是个浓眉大汉,看上去象个狂热的贵格会(注:英国人乔治·福格斯(1624—1691)创立的一个新教宗派,主张苦修和反战。)救徒。他问迪耶戈究竟是何许人。
“我叫埃斯特万·戈麦斯—戈麦斯—戈麦斯,”迪耶戈说,“想必你听说过这个名字。”
“从来没有,”哈罗德冷冷地说。
“这使我感到惊讶。不过且慢,就在几个月前,我们曾把四五千头牛卖给一家名叫朗登与阿利斯特的皮革行。”
“我认识他们,”哈罗德说。
迪耶戈说,正是通过他们,他才打听到孔塞普松——就是他小时候最爱的那头牛——的下落,从得克萨斯一直跟踪到上百老汇的这家鞋店。他终于在这里如愿以偿。
“至于这双鞋的做工,真是顶呱呱。把这样美妙的艺术品穿在脚上,简直是犯罪。我一回到旅馆,就要把这鞋珍藏起来。”
这番异想天开的赞辞使哈罗德本来跟刷子似的两道浓眉扬得更高了,他声称罗克的鞋是供顾客一辈子使用的,尽穿不妨。他列举许多例子,证明他并非瞎说。比如最近,他参加了一个名叫霍恩的老头儿的葬礼,此人从一八九三年起便穿罗克的鞋。“就是这一双,戈麦斯—戈麦斯先生,只穿这一双!那老头就是穿着这双鞋入土的,其实还能穿。”
迪耶戈装做不胜钦佩的样子,并且说,这种鞋应该当做货真价实的古董看待。
“你在大难临头的时候还显示出如此高贵的灵魂,我实在佩服得五体投地,”他说,“就象我们奇瓦瓦人所说的那样,Muyhombre——有胆量!喔,顺便提一下,其实我并不叫戈麦斯—戈麦斯,我稍稍夸大了些。我的真正名字叫戈麦斯。在戈麦斯—戈麦斯—戈麦斯这个名字里,第一个戈麦斯是我父亲,第二个是我叔叔克里斯托瓦尔,最后一个才是我。你就叫我戈麦斯吧。”
“你说什么大难临头?”哈罗德巳经问了五遍。(注:此处缺半页)
“他们都在抛售罗克制鞋公司的股份!今晚,或者明天,最多一年之后,你在新罗歇尔和布法罗的厂就不再生产传奇式的罗克皮鞋了。你的老年顾客们将拖着没有鞋穿的子子孙孙跑遍纽约的每一家鞋店,为他们失去的幸福痛哭流涕,因为罗克的鞋在世界上将从此成为绝响……”
“他上钩了。事情已经办妥,”迪耶戈向雷伯·克立姆罗德报告。
“我们在所有的文件上签了字。中午十二点正,他将和我正式成立一家公司,继续生产并经销哈罗德·罗克的传统名牌产品,直到二〇五〇年。我向他保证:所有戈麦斯家的人将在他们用哈斯的名义从他那里买下的每一家鞋店里保留一个角落。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才把他自己的股份百分之四十九让给我,大致相当于罗克公司全部股份的百分之九。你看这样够了吗,还是要我再去找他?”
雷伯笑呵呵地连连摇头。
“戈麦斯—戈麦斯—戈麦斯!迪耶戈,真是疯子的奇想!”
迪耶戈那双黄眼睛在异常调皮地闪光o
“我是个十足的疯子。不过比你还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