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而第七
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可求,不可求,以道为准。富而可求也者,假使合乎道,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富如不可求,乃不合乎道,则唯从吾所好,而不求也。
焦循论语补疏云:“孟子言,非其道,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以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正与此章之恉相发明。”
锬坫论语后录云:“执鞭有二义。周礼秋官条狼氏下士八人,其职云,掌执鞭以趋辟。王出入则八人夹道,公六人,侯伯四人,子男二人。此一义也。地官司市,入则胥执鞭度守门。此一义也。以求富之言例之,或从地官为长。”郑康成注:“市者入也。胥,守门察伪诈也。必执鞭度,以威正人众也。度,谓殳也,因刻丈尺耳。”
集解,郑玄曰:“富贵不可求而得者也,当修德以得之。”是以经文富字含贵字而言。
子之所慎:齐、战、疾。
集解:“孔安国曰,此三者人所不能慎,而夫子独能慎之。”
齐即斋戒,礼记祭统曰:“及时将祭,君子乃斋。”又曰:“君子之斋也,专致其精明之德也,故散斋七日以定之,致斋三日以齐之,定之之谓斋,斋者精明之至也,然后可以交于神明也。”皇疏:“齐之言齐也。人心有欲,散漫不齐,故将接神,先自宁静,变食迁坐,以自齐洁也。时人漫神,故于斋不慎,而孔子慎之也。”
战者,说文:“战,斗也。”王道不侵人,但御人之入侵,故不免于战。刘氏正义说:“慎战,谓临事而惧,好谋而成也。礼器云:子曰,我战则克,祭则受福,盖得其道。此之谓也。”
疾者疾病,最惧误于庸医,乱投药石。曲礼云:“医不三世,不服其药。”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此章句读不一,皇疏邢疏朱注皆以三月不知肉味为一句。清儒武亿经读考异,据史记孔子世家“闻韶音,学之三月,不知肉味”,主张读以“闻韶三月,不知肉味”。后来注者亦多从之。但世家之文亦可读为“闻韶音学之,三月不知肉味”。今仍旧读。
韶是舜王之乐,而齐有之者,据汉书礼乐志,陈,舜之后,韶乐在陈,春秋时,陈公子完奔齐,齐乃有韶,历代学者皆从此说。日人竹添光鸿则谓,齐桓公灭遂所得,遂亦舜之后,可备一说。
集解:“周生烈曰:孔子在齐,闻习韶乐之美盛,故忽忘于肉味也。王肃曰,为,作也,不图作韶乐至于此,此、齐也。”刘氏正义:“以此为齐,此王误解。汉书礼乐志,不图为乐之至于斯,美之甚也。以不图句为美义,胜此注。”
竹氏会笺:“不知肉味,如发愤忘食,圣人好乐之至也。”“又先儒述大学正心之旨,以为三月不知肉味,殆乎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圣人之心不应固滞如此,故程子以三月为音字之误,见大全小注,此本韩愈笔解,然史记明云闻韶音,学之三月,是音与三月各出,焉得形误。大学以不知味箴放心者,谓平常好恶嗜欲耳,固不得与此相比拟焉。”
蔡节论语集说:“韶,舜乐也。三月,言其久也。舜之后为陈。自陈敬仲奔齐,其后久专齐政。至景公时,陈氏代齐之形已成矣。夫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盖忧感之深也。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斯者指齐而言也。韶本揖逊之乐,今乃至于齐之国。其殆伤今思古。故发为此叹与。”伤今思古者,意为陈氏势力日益发展,姜太公之齐将不保矣。又,舜有揖让之德,而其后代之陈氏不知让矣。
刘氏正义:“不图者,言韶乐之美,非计度所及也。释文为乐并如字,本或作妫,音居危反。非。包氏慎言温故录,妫姓陈,夫子盖知齐之将为陈氏,故闻乐而深痛太公、丁公之不血食也。此就释文所载或本为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