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法国大革命以后:就业与从政
远非在各地都彻底给予了女人:在瑞士,她们尚未参加选举;在法国,1942年的法律仍在某种程度上维护着丈夫的特权。抽象的权利,如我刚才说的,不可能保证女人对世界的明确控制:即使在今天,男女的真正平等也不存在。
首先,女人的婚姻负担肯定比男人重。我们已注意到,由于采用节育——公开的或秘密的——母性奴役已在减弱。但这一做法既未推广到各地,也未经常采用。堕胎仍被正式禁止,许多女人或冒有损于健康的危险,极力在堕胎时不受监督,或发现自己已被多次怀孕所摧垮。和持家一样,照料孩子也仍由女人专门承担。特别是在法国,反女权的传统非常顽固,男人会认为帮女人干活儿有失体面。因而女人要把家庭和她的工作角色协调起来,比男人这样做时还难。每当社会要求作出这种努力,她的生活就会比丈夫更为艰难。
让我们来考察一下例如农妇的命运吧!在法国,她们占参加生产劳动的女人的大多数,一般都已经结婚。各地有不同的习俗:诺曼底(Noman)农妇主管膳食;科西嘉女人不能和男人同桌吃饭。但她们在各地都在家庭经济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分担着男人的职责,分享着他的利益与财产。她受到尊重,常进行有效的控制——她的处境令人想起古代农业公社中的女人处境。与丈夫相比,她常更有道德尊严,但她过的生活实际上更为艰辛。她单独料理庭园、猪羊圈等,还参与清扫牲口圈、种地、犁地、除草及晒干草等艰苦劳动;她要去铲地、收庄稼、摘葡萄,有时也帮助卸下车上的干草、木柴等。她要做饭、持家,要做洗洗唰唰、缝缝补补之类的活儿,还承担着料理孩子的沉重母性负担。她破晓而起,喂鸡喂鸭,喂其他小家畜,给男人准备早饭,到地里、林子或庭园去干活。她打水,做第二顿饭,洗碟子,到地里干活,直到做晚饭时。此后,她缝缝补补、打扫房间、脱谷等,度过傍晚的时光。她无暇顾及自己的健康,即使在怀孕时;她很快就畸形了,她未老先衰,筋疲力竭,备受疾病的折磨。她绝无男人时常进行的社交生活所享有的那种补偿:他在星期天或集市日进城和别的男人会面,在咖啡馆喝酒、打扑克,出去打猎、钓鱼。她则呆在农村家里,不懂得何谓闲暇。只有富家的农妇——她们有仆人,或者可以木下地干活——才可以过上正常的生活:她们在社会上受到尊重,在家里行使许多权力,未被劳动所摧垮。但总的来看,农村劳动把女人置于牲口的地位。
女商人和小企业的女雇主,一直是特权者中的一员。中世纪以后,她们是唯一被法典承认有公民权利和权力的女人。女杂货商、奶品商、地产主及烟草商的地位和男人相等。若是老处女或寡妇,则可以自己开个合法商行;若结婚,则和丈夫一样有独立地位。幸运的是,她们可以在自己住的地方工作,而且工作通常不太需要聚精会神。
对于女工或女雇员、秘书、推销员来说,情况则完全不是如此。她们全都在家外面工作。要她们把职业同家庭负担结合起来,则困难得多:每天做家务的时间至少要有3个半小时,星期天则需要6个小时——这大大追加了在工厂或办公室工作的时间。至于需要学问的职业,即便是女律师、医生和教授在家务上可以得到某些帮助,家庭和孩子对她也还是一个很不利的负担。在美国,家务劳动被精巧的小装置搞得简单化了,但要求职业妇女有漂亮的外貌,这把另一种负担强加给了她,而她仍要为家庭和孩子尽责。
而且,以工作来追求独立的女人,和男人相比,其前景并不那么有利。在多数岗位她的工资比男人低。她从事的工作不那么专业化,所以不像熟练劳动者的工作那样有优厚的报酬。而且她同工不同酬。由于在男性世界是个新手,她成功的机会比他们少。男人和女人都讨厌听命于女人,对男人总是更表示信任。做一个女人,即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