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你得想想,你要做你老丈的情敌了。再想想你要教奥棠丝多么伤心。”
“不错,奥棠丝是天使,我是一个魔鬼!”
“家庭里有了一个已经够了,”李斯贝特回答。
“艺术家是不应该结婚的,”斯坦卜克嚷道。
“这就是我在长老街说的。你应该把你的铜像、你的杰作,当做孩子的。”
“你们在谈些什么呀?”瓦莱丽走过来和贝特站在一块,“替我招呼茶吧,贝姨。”
由于波兰人夜郎自大的脾气,斯坦卜克想做得跟这位沙龙中的仙女非常亲热。他先目中无人的把斯蒂曼,克洛德·维尼翁,克勒韦尔,瞪了一眼,然后抓着瓦莱丽的手,硬要她在便榻上和他一同坐下。
“伯爵,你真是王爷气派!”她半推半就的说。
于是她坐在他身旁,特意给他看到那朵胸前的蔷薇。“唉!
我要是王爷,就不会以借债的身分到这儿来了。”
“可怜的孩子!我记得你在长老街做夜工的情形。你真有点儿傻。你的结婚,未免饥不择食。你一点不认识巴黎!瞧你现在落到什么地步!你不听贝特的忠告,也不接受一个巴黎女子的爱,她才是老巴黎呀。”
“不用提了,我蠢极了。”
“你要一万法郎不成问题,亲爱的文赛斯拉;可是有一个条件,”她抚弄着她美丽的头发卷。
“什么条件?”
“就是我不收利息……”
“太太!……”
“噢!不用急;你可以送我一座人物的铜雕。你已经开始采用参孙的故事,干吗不把它完成呢?……你可以表现大利拉割掉犹太大力士头发的一幕①!……既然你有志做一个大艺术家——你听我的话,一定成功,——你一定懂得这个题目。那是要表现女人的威力。在这个场合,参孙是不足道的。他不过是无知无觉的蛮力罢了,大利拉是情欲,情欲才能毁灭一切。大力士赫丘利不是坐在翁法勒膝下纺过纱吗②?现在这个副本——你们是不是这样说的,嗯?……”她问克洛德·维尼翁与斯蒂曼,他们是听到谈论雕塑而走过来的。“你想,现在这个副本要比希腊神话美多少!……这段神话究竟是希腊从犹太王国传来的呢,还是犹太王国从希腊传来的③?”
“啊,太太,你提出了一个严重的问题!那是要知道《圣经》的各个部分是什么时代写成的。伟大的,不朽的斯宾诺莎④,有人无聊的说他是无神论者,实际他却用数学证明了上帝的存在,他呀,他说《创世记》和涉及政治史的部分是属于摩西时代的,他拿出哲学的证据指出后人添加的段落。因此他在犹太教堂门口给人刺了三刀。”
①犹太大力士即参孙,头发是他神力的源泉。大利拉是他宠爱的女人。后大利拉被人收买,割掉了参孙的头发,大力士遂落入非利土人之手。
②赫丘利是古希腊神话中的英雄,以非凡的力气和武功著称。翁法勒是吕狄亚的女王,曾强逼赫丘利答应在她膝下纺纱才嫁给他。
③古犹太王国所在地即今日之巴勒斯坦。
④斯宾诺莎(1632—1677),荷兰哲学家。
“想不到我这样博学,提出了一个这么艰深的问题!”瓦莱丽因为和文赛斯拉的密谈受了打扰,大为扫兴。
“女人靠了本能是无所不知的,”克洛德·维尼翁回答。
“那么你答应我了?”她象痴心的少女一样小心翼翼的拿着斯坦卜克的手。
“这是你的造化,朋友,”斯蒂曼嚷道,“太太会向你要作品……”
“什么作品呢?”克洛德·维尼翁问。
“一座小小的铜雕,”斯坦卜克回答,“‘大利拉割掉参孙的头发’。”
“那可不容易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