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问题的重心
第二,《共产党宣言》里面说及“交换工具与商品的增加”(ties)也算是促成市民阶级社会的条件之一。站在欧洲的立场,其所谓“交换工具”势必包括信用证件如汇票、提货单、保险单、取款凭据等,也势必待到信用高度展开,海上的贸易与海事法庭的组织已有条理,才能普遍有效。中国社会既没有将私人财产权固定(详下节),就不能与马恩所叙相提并论。
不少中国作家将“商品经济”和“金融经济”对调使用,并且在使用这些名目时,强调中国在同一时期内国民经济已现代化。可是读者务必认清:中国之使用货币,历来较西欧为先。但其货币是以贱金属为之,不以大宗商业及远距离的商业作经营之对象,与欧洲贵金属的货币实为两大系统。中国之行使纸币尤较西欧为前。但是经过政府历代之滥发(亦即不顾私人财产权利,也为阻塞资本主义之展开的一种障碍),以致信用紧缩,不能鼓励其普及化。中国在明末以来普遍使用碎银,但白银供应有限,一般人复用以造器皿,作装饰,因之商业上的银根极紧,加以法制未备,已存积之资本亦无从继续开放与扩充。又受血缘关系的累赘(详下节),其情形也未可乐观。在这种种限制之下,所谓中国的“商品经济”及“金融经济”,与“实物经济”与“自然经济”实在分画不出明显界限,也无从与欧洲现代经济史里产生此种名目时相提并论。彼方一般农业的比重小,“交换工具与商品之增加”有如马思所言,已开始运转乾坤,而能在相当于中国明清之际的一段时间里产生变动,中国则因特殊背景,迄19世纪尚未感受到此种经济压力。
第三,“萌芽”一词也出现于马恩笔下,前已言及。但资本主义确已在西方落地生根开花结实,这暗喻(metapries,今日之比利时、荷兰和法国北部若干小市镇)在16世纪前后已有所谓“外放分工办法”(参考上节),由企业家将毛织品原料挨门逐户的去分配予各织工,在家庭内制造,不设工厂,到时再挨户收集制成品。这可以视为西欧资本主义萌芽的一种象征。最近几十年,已有不少学者搜寻中国明清之间棉织业发展的资料,尤以纺纱所有类似的安排,即认为这正是中国资本主义早在西方力量凌驾之前,已有“萌芽”趋向的证据。殊不知西欧在中世纪以来各城镇都组织有同业公会,其商品完全照“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制造,一切都依成例而一成不变。同业公会厘定店主和工人的资格、学徒的限制,于是每一行业的成员尽入其规划。公会也确定制造的程序和标准,其所定的价格,为一般认为的“公平”,亦即除了原料之成本和必需之工资及经理费用之外,并无例外之盈亏。各行业人员不得额外的制造、闭卖居奇,或者在货物行销时加工,不景气时歇业。至于扩大门面、加强资本、介绍新产品等作法,更不可能出现。所以现在资本主义所谓“利润挂帅”,令供求关系决定市场行情,由企业家的冒险精神打开局面,在中世纪都不曾发生。外放分工办法为同业公会统治所不及,构成旧式门面及新式企业间的一个过渡阶段,这才符合所谓资本主义萌芽的说法,也在历史学上发生前后衔接的意义。中国工商业的发展未有如此严格的限制,其所遭遇的最大阻碍乃私人财产权缺乏司法的保障,因之纵有外放分工办法,也不能在历史上发生同样的作用。
第四,说不待西方资本主义侵入,中国也会缓慢的树立本身独创的资本主义,纯系臆度之辞。这尚未发生的情况,是无法预知的。若参照布罗代尔观察所得,即可知资本主义之成为一种体制,必经过某种突破(breakthrough)。亦即国民经济生活承受内外压力,曾经作过空前的调整,以致不可逆转。本书以下各章所述,无不如此,总之,与所说资本主义不受外界影响、自然发生、缓慢的进展程序相反。
布罗代尔所说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