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1958年:赶英超美
胜自然灾害,改变了贫穷落后的面貌,毛泽东很振奋地写下《介绍一个合作社》一文,认定大集体化的农村组织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新发明。4月12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以《联乡并社发展生产力》为题,报道了福建闽侯县把城门、下洋、龙江3个乡合并为1个乡、把23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1个社的消息,将之作为重要经验向全国推广。这以后,各地迅速开始了小社并大社的工作。辽宁于5月下半月,即将9272个社合并为1461个社,基本是一乡一社,平均每社约2000户左右,最大的为18000多户。紧接着,河南、河北、江苏、浙江也相继完成并社。河南由38286个社合并为2700多个社,平均每社4000户左右;北京郊区农村,由原来的1680个社合并为218个社,平均每社1600户。
5月19日,在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宣传部长陆定一在发言中形象地描述了主要领导者心目中的农村组织形态,他说,“毛主席和少奇同志谈到几十年以后我国的情景时,曾经这样说,那时我国的乡村中将是许多共产主义的公社,每个公社有自己的农业、工业,有大学、中学、小学,有医院,有科学研究机关,有商店和服务行业,有交通事业,有托儿所和公共食堂,有俱乐部,也有维持治安的民警等等。若干乡村公社围绕着城市,又成为更大的共产主义公社。前人的乌托邦想法,将被实现,并将超过。”
公社这个名称,出自于欧洲中世纪,专指当时西欧实行自治的城镇。1824年前后,空想社会主义者罗伯特·欧文在美洲购置土地成立“欧文公社”,两千多人组成一个生产和消费的组织,进行未来理想社会的试验。在公社内部,纯粹个人日用品以外的一切东西都变为公有财产,产品按需分配,每个人可在公社仓库领取必需的物品。史上最著名的公社当属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巴黎公社”。在合并大社的运动中,初期的叫法五花八门,有的叫集体农庄,有的叫农场,有的叫社会主义大院或社会主义大家庭。“人民公社”一词的首次出现,是在7月1日出版的《红旗》杂志上,它的首倡人便是当年发明了“四大家族”一词的党内理论家陈伯达,他此时的身份是《红旗》总编辑。陈在《全新的社会,全新的人》一文中说,新出现的农村基层组织“实际上是农业和工业相结合的人民公社。”
据各种材料显示,最早形成了公社体制的基层典型,便是因为“放卫星”而名震全国的河北省遂平县嵖岈山卫星集体农庄,它第一个提出了“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的公社模式,毛泽东曾赞扬说,巴黎公社是世界上第一个公社,遂平“卫星”是第二个。而第一家公开使用“人民公社”名称的,则是河南省新乡县七里营人民公社,时间是8月1日。到1958年底,全国原有的74万个农业社变成了2.65万个“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
根据人民公社的章程,农村的一切财产和生产资料都归公有,社员交出全部自留地和私有的牲畜、林木等,仅可保留小量的、供自己食用的家禽。农民实行集体劳动,早上排着队、唱着歌一起去农田,晚上再一起回家,报酬实行工资(工分)制,粮食实行供给制,公社还实行全民武装,青壮年都被编成民兵,接受军事训练。
农民之所以愿意把土地和财产全部上缴、兴高采烈地加入公社,除了对集体经济的信心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们得到承诺,从此将可以“放开肚子吃饭。”8月10日的《人民日报》刊登了一篇题为的特写,新闻是这样写道:前些天,我到郊区去。在李二嫂家里一坐半天,快到中午吃饭的时候,总也不见她做饭。我想,大概拉起家常来,忘记做饭了。一会,她要我去吃饭,我开玩笑说,“你让我去吃什么呀!”我这一说,李二嫂笑开了,她一口气向我介绍了农村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