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外死亡后坐上了县长宝座,没想到自己修行得不够,县长的位置是坐不稳了。也有的为她唏嘘,说她今年真的不顺,半年前与丈夫离了婚,现在又摊上了一个大事故,一个好人开始走麦城了。还有人骂剪刀山乡的领导,说他们忽视森林防火工作,给县里造成了被动,应该严肃地处理他们。现在,吴莉莉这个样子在会上一露面,不少人立马对才上任的代理县长产生了同情,也对她今天挺着虚弱的身子主持这个会表示敬意。
县公安局局长马瑞峰首先汇报了有关“九·三0”森林大火发生原因的调查情况,现已查明,剪刀山乡农民王永发,不顾县里三令五申,在山上偷着罚了一些树木,用来养木耳,在察看自己的木耳段时,将自己吸过的烟头扔在地上,引起了这场大火。目前,王永发已被拘留,即将报县人民检察院批捕。
吴莉莉表扬了公安部门的工作,会议同意公安部门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
吕东义汇报了火灾的扑救工作及造成的经济损失。县监察局局长提出了对主要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监察局认为,剪刀山乡乡长作为区域内的防火第一责任人,应该负主要责任,建议免去项连武的乡长职务,调离剪刀山乡,按一般干部安排工作。带队上山扑火的副乡长高彦龙领导不力,建议给他行政记大过处分。作为全县长设的防火机构———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在防火了望台报告了火情后,虽然及时组织了县专业扑火队奔赴火场,也向剪刀山乡发出了扑火的指令,但对扑火队伍的规模强调得不够,致使剪刀山乡上山的扑火队伍人数不多,本来可以控制的火情蔓延开来,给国家财产造成很大损失,建议免去吕东义县林业局局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的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争论就是在这时开始的。对监察局提出的处理意见,有人赞成,有人反对。吕东义向监察局局长喊了起来:“这场大火,我当然应该承担责任,但把账全算到我身上,我是不能接受的!作为监察局局长,你同时还是县纪委副书记,县纪委也是这个意见吗?”
监察局局长说:“我们现在研究的是行政处理,党纪处理在下午召开的县委常委会上研究!”
“我不能接受这个意见!”吕东义说,“我,还有项连武,是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承担主要责任的应该是肇事者王永发和剪刀山乡副乡长高彦龙……”
人高马大、粗嗓门的高成磊说:“对那个王永发,就是要重判!”
高成磊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他对火灾的肇事者有气是情理之中的。
吴莉莉不想让会议就这样争吵地开下去,她在想怎样集中大家的意见,将有关责任人应该承担的责任承担起来。她感到当县长与原来当主管宣传工作的副书记太不一样了,县长遇到的矛盾太尖锐,动一发而牵全身。她是一九九六年担任县委领导的,但那只是一个常委、宣传部部长,说起来还是部门领导,直接管的不过就是宣传部而已,宣传口的其他工作,她不过是协助主管副书记在抓。三年后,她成了副书记,管的面毕竟还是小,管的口与别的口相比较,也是平静一些。分管的单位不外乎是宣传部、精神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政府那边的文化局、广播电视局等单位,她还是通过主管文教工作的副县长来领导的。那些单位,很少出特别棘手的问题。眼前,自己领导的一班人,要决定的却是事关全县的大事,事关一些人政治前途的难事。难怪有些人对自己能否胜任县长的工作将信将疑。她想来想去,觉得从自己入手,才能让争议平静下来,让应该承担责任的干部理性地对待自己的错误。
由于吴莉莉是正处级干部,高成磊是副处级干部,属于北原市委管理,他们在这场火灾中应该受到什么党纪、政纪处分,就由市委、市政府讨论决定,所以县监察局提出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