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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只不过他没想到……她不记得他了。

    初遇温书梨,那晚,长夜雨势滂沱,他没带伞,走累了,随便找了地方,屈腿靠坐着砖墙。

    雨丝冰冷,斜吹在少年清隽的脸庞,水珠顺着他的下颌线滑落,染湿了细长的睫毛,衣衫也被完全浸透,看起来颓废又落败。

    道路两旁的灯光忽闪,光影冷白,打在他愈发白皙的皮肤上,手背青筋很明显,身上的戾气冷峻而凛沉,仿佛收不住。

    经过的路人只是匆匆看了一眼,有的甚至拉长调子指点:“现在的初中生都像什么样子。”

    他当听不见,心想关你屁事。

    不知道淋了多长时间的雨,某然一刻,雨点停止,头顶上方多了一层浅薄的阴影。

    原来有人给他撑伞。

    那阴影笼罩身上之时,沈厌淡淡抬眸,纯黑色的瞳孔里多了一个人。

    少女扎着高马尾,发色和别人与众不同,是独特温柔的栗棕,校服整齐干净,靠近校徽的位置别了一块小小的铭牌,方方正正的,上面写着——

    初二七班:温书梨。

    她的嗓音清透,语速慢慢地:“你还好吗?”

    那一刻,世界好像暂停了。

    在他经历了那段黯淡无光的日子,那一天,他遇到了他的太阳,可以驱散迷蒙阴霾的太阳。

    至此,对她一眼沦陷。

    自那天起,沈厌从初二开始暗恋温书梨,了解到她对玫瑰情有独钟、了解到她最喜欢喝碳酸气泡水、了解到她一年四季偏爱夏天,每当有同学问起他喜欢什么,他都会说喜欢玫瑰、汽水和夏天。

    只不过,不可抗力的外部因素太多,在沈厌认为,他们之间隔得距离太遥远,像是隔了一条无垠长河,触之不及。

    他没有告白,怕吓到她。

    直到初三七月的盛夏毕业季,盛柳告诉他说:“厌,有个很漂亮的女孩暗恋你。”

    他懒得问谁,直到无意间看到照片上熟悉的栗棕色长发。

    少年喉结稍滚,不言轻笑。

    温书梨,我早就暗恋你了。

    后来,在得知温书梨考上云夏五中的消息后,父亲安排他出国念私高,他毅然拒绝,去了她所在的学校——云夏五中。

    高一开学,他们又没分在同一个班。

    她在平行班,成绩不算太好。

    那届的篮球赛,班主任鼓励沈厌报名参加,他拒绝了。

    原因是他在学校图书馆整理难点知识点,因为知道她每周都会去图书馆翻阅固定的课外资/料书,那些整理好的知识点纸条被他提前塞到书本里。

    他推荐她去看《基础训练单词记忆》、《优秀作文提高册》、《英语作文提速法》,还有一些其他质量很高的书籍。

    就这样,循环往复,一天一天过去,在时间的见证下,温书梨的成绩得以提高,高一期末分班的考试取得了前十的好成绩,高二分到了重点班。

    两个重点班,二分之一的概率,似是上天眷顾,终于和她真正相遇。

    无意的初见,他记了整整三年。

    初二、初三、高一,他的暗恋,隐忍又克制。

    暗恋,是时候该结束了。

    高二开学报到那天,他故意没来,他期待她看到他是什么反应。

    可在教导办公室外看见她的那一刻,她好像不认识他。

    他决定试探她,杨絮让他去拿教材和校服,他知道广播室在哪,却说不知道。

    当温书梨叫出“沈同学”的时候,沈厌知道,她好像真的把他忘了。

    他设想过她变了心喜欢别人,他私下旁敲侧击过严晟凛,但严晟凛的回答模棱两可。

    沈厌不确定温书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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