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逮捕与审判
十月十三日,御史们将案子做了个提要,送呈给皇帝御览。由于太后之丧,案子拖延了些日子。苏东坡在狱中等待案子的结果和自己的命运吉凶之际,发生了一件神秘的事情。
在给朋友驸马王诜的若干首诗里,有一行诗是坐听“鞭笞不呻呼”。又说,“救荒无术归亡通”。他也提到“虎难摩”,是为政贪婪的象征。在给朋友李常的诗里,他确是说在密州“洒涕循城拾弃孩”。那些男尸、女尸、婴尸都饿死于路也,当时确是“为郡鲜欢”。关于他给朋友孙觉的诗里,有一行说二人相约不谈政治,是真在一次宴席上约定,谁谈政治,罚酒一杯。在给曾巩的一首诗里(曾巩官位不高,但是一代古文大家),他说厌恶那些“聒耳如蜩蝉”的小政客。在他给张方平的诗里,他把朝廷比为“荒林蜩蚻乱”和“废沼蛙蝈淫”,又说自己“遂欲掩两耳”。在给范镇的诗里,他直言“小人”,我们也知道在给周邠的诗里,他把当权者暗比做“夜枭”。在写杭州观潮时,他说东海若知君王意,“应教斥卤变桑田”。
苏东坡是七月二十八日由官家逮捕,八月十八日送进御史台的皇家监狱。审问期间很长,前后四十几天。在监里,那个狱卒心肠非常好,大概知道他是谁,对他十分恭敬,每天晚上给他热水洗澡,直到现在每晚上洗热水澡,还是四川人的习惯。
有人说途中苏东坡曾想自杀。根据他自己给皇帝上的奏章上说,在扬州渡江时,他想跳入江中。但按孔平仲的记载,开船之后不久,船停在太湖上修理船桨时,他想跳水自杀。那天夜里,月色皎洁,湖上风高浪大。苏东坡不知道他要判什么罪,并且怕他的案子会牵连好多朋友。他想把眼一闭跳入水中,反倒省事。等再一想,倘若如此,必给弟弟招致麻烦。在给文彦博的信里,叙述家里烧了他大部分与友人的通信和手稿。家里人到了安徽宿县,御史台又派人搜查他们的行李,找他的诗,书信和别的文件。有些兵把船包围起来时,女人和孩子们怕得很,那些兵把他们的东西胡乱扔,就如一般兵士执行勤务时一样。兵丁走后,女人们气冲冲的说:“这都是写书招惹的。他乱写东西有什么好处?把人都吓死了。”然后焚烧他的手稿,后来东坡发现残存者不过三分之一而已。
苏东坡的朋友呈上的证物都审查完毕,皇帝指定自己近人重行查阅。根据御史的案子提要,此种毁谤朝廷要判流放,或是两年劳役,在苏东坡这样的案子,比较严重,应当是削官两极。自法律上看,理当如此。因案情重大,尚待皇帝亲自决定。
第三个是于由。他曾奏请朝廷赦免兄长,自己愿纳还一切官位为兄长赎罪。在证据上看,子由并不曾被控收到什么严重的毁谤诗,但是因为家庭关系,他遭受降职的处分,调到高安,离兄长被拘留的黄州约有一百六十里,任骛州酒监。
幸亏诗人陆游曾编有一本历史,其中包括所有审问苏东坡的亲笔文件。现在我们还有一本书叫“乌台诗案”,“乌台”是御史台监狱的名称。此书包括四件弹劾本章、审问记录全部,苏东坡的口供、证物,和最后的判词。陆游勤于写日记,对苏东坡留在身后的手稿和拓片特别爱好,这些遗物是苏东坡死后六七十年他才见到的。他曾说出这本书的经过。北宋在靖康元年(一一二六)灭亡时,朝廷官员都向杭州逃难,尽量携带珍贵的文件。在扬州,一个名叫张全真的政府官员看到这一份手稿,从朝廷档案里抽出来。后来,张全真死后,一位姓张的宰相,受张全真的后人请求为先人作一篇墓志铭。这位宰相要以那份手稿为代价。那家后人只答应交出一半,另一半作为传家之宝。陆游记载说,他看见全部手稿都是苏东坡手写的,还有改正之处,都由苏东坡签名,再盖上御史台的官印。我们不敢确言今日流传下来的这本书是完全根据陆游所见的那本手稿,不过内容却记载了朝廷公报的细节,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