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告别帝制五千年
初民生活原与猴马牛羊等群居动物一尤其是猿猴一类一之社会行为,颇有相似之处。群居动物,居不离群。初民生活亦必以部落为单位,而部落生活必有其自然形成之首长,有其长幼强弱之分歧,亦有其部落间之交往,及彼此间之竞争与斗争。甚至守土之习惯与夫疆界之划分。亦为与生俱生者。近年生物学家曾发现非洲之黑猩猩(can)属下有大小诸侯三十家。每家各有其大小不同之疆土;每家亦各拥有勇士自二十人至三百人不等也。他们君主与诸侯之间的权利义务亦均约定俗成,颇有可观。保哈坦有女甚美,后来下嫁与英人,颇有贤名。闲读此书,几疑其为《左传》之英译也。(见 ree, tan Indians of Virginia: traditional Culture.University of Oklahoma Press,1989. pp.114~125.)
关于封建社会之特征,我们可以说有两点最为重要。其一则为土地属于天子或诸侯,大贵族可以把土地“封”与小贵族,但不得买卖,百姓黎民更不得私有。其二则是居统治阶层的贵族实行世袭制,黎民百姓除却裙带关系或结帮造反之外,绝不能进入统治阶层。这一东方式的封建制度发展至公元前八世纪的西周之末,可说已登峰造极。唯物极必反,迨平王东迁(公元前七七一年)之后,它就开始滑坡以至崩溃了。能把这一从滑坡、崩溃到改制的经过,说得最简单明了的古代记述,实莫过于《汉书?地理志》里的一段记载。且抄录如下:
周爵五等,而土三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满为附庸,盖千八百国。而太昊、黄帝之后,唐、虞侯伯犹存,帝王图籍相踵而可知。周室既衰,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转相吞灭,数百年间,列国耗尽。至春秋时,尚有数十国,五伯迭兴,总其盟会。陵夷至于战国,天下分而为七,合从连衡,经数十年。秦遂并兼四海,以周制微弱,终为诸侯所丧,故不立尺土之封,分天下为郡县,荡灭前圣之苗裔,靡有孓遗者矣。(见中华书局版《汉书?地理志》,第六册,页一五四二。)
《汉书》中这节记载,历史家要在鸡蛋里找骨头,那也是找不尽的。可是作者叙述的封建崩溃的程序,那大体是言之成理的。可是郡县制之出现却非一朝一夕之功,它是经过数百年慢慢转变出来的。大体说来封建崩溃之开始是,诸侯用各种方法兼并来的土地,不再“封”与他人,而是暂时“悬而不决”或“悬而不封”。这就是“县”的起源了。在古文里,“县”、“悬”本是一字。读音亦相同。不像后世读成县去(声),悬平(声)也。县而不封,县而不决,本是个临时的办法。后来永远“县(悬)而不封”,县就变成个政治制度了。
把郡县或州县的“县”解释成“悬”字,段玉裁(一七三五~一八一五)在他的名著《说文解字注》中也说是“县者县(悬)也”;不过他接着说是“县(悬)于郡也”,那就说错了。(见该书万有文库版第三册三十四页)笔者青年期在重庆国立中央大学历史系就读时,随顾诘刚师治商周史便曾指出段氏之误释,认为是“县者悬也。悬而未决或悬而未封”,而非“县于郡者也”。撰成《我国郡县起源考》之期终作业,嗣并收为《毕业论文》之前篇,颇承业师过奖。如今半个世纪过去了,益觉青年期判断之非谬。盖封建王朝末期对封地“悬而不封”,古日本及若干印欧民族国家亦有之,只是其结果不若中国竟发展成独特的郡县文官制(civil service)之重要而已。
郡县制之兴起与发展实为我国社会政治(sociopolitical)第一次大转型之关键所在。一转百转,迨始皇统一中国,“废封建,立郡县”,由封建制转入郡县制,全国人民生活方式(lifeways)便无一不转。“废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