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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食主义-4
泳客悻悻然答曰:“怕,当然怕 ,而且任何时候都怕。在海里,怕被它吃了;在餐馆里,又怕吃它不起!”

    中国人有兔年,老外没有,但是中国人和老外都懂得吃兔子。

    吾人是吃兔的始创者,在个别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就有兔的化石。早在先秦时代,兔肉就进入体制内的餐单。《礼记·内则》所记周天子食单中,兔子在“膳”类的第五行内,与雉、鹑等并列为王室野味。此外,那时候还流行用兔子制成的调味酱。记载女墓主随葬品 清单的马王堆汉墓竹简,亦见以兔等十一品野味制成的腌肉。其他的制法,还有列入《齐民要术》“五味腊”之一的腊兔,《纂异记》里的“兔头羹”,等等。香港的美食作家何国道先生(杜杜)在《中外兔肉食谱之比较》一文中认为“中国人一向以来似乎没有甚么吃兔子 的传统”,大概是弄错了。

    老外的烹兔技术也不赖,其中又以法国最佳。《山居岁月》和《恋恋山城》的作者彼得·梅尔,垂涎三尺地提到过兔子馅饼、红酒洋葱烧野兔以及“搀和着兔血的浓醇肉汁”的香料芥末烤野兔。普鲁斯特在巨著中,甚至还抄下一则焖野兔肉的制法。此 外,科西嘉名馔“鲜浓蕃茄洋葱炖肉”(Stufatu),以兔子、鹌鹑、鹧鸪为主料,佐以蕃茄、洋葱、羊乳酪、白酒烂炖,最后在一个暖烘烘的大陶土罐中,先铺一层肉,再堆一层意大利宽面条,就这样一层肉一层面,砌满四层方才上桌。

    吃兔的传统在广州从未中断。过去,在从化、增城以及鹿鸣酒家,兔子在秋冬野味餐单上一直占有一席之地。传统的做法,不外红烧或药材清炖。在眼下“一切交给火锅安排”的食风下,兔肉“边炉”开始流行。我在西关的一家小店里打过几次野兔边炉,与普罗旺斯的 浓郁相比,另有一番清甜。只是一锅兔肉里头,非要弄上几条胡萝卜,让一桌假仁假义者哭笑不得:下车时,在店门外就见到铁笼里有只白兔乖乖,正“哨”(粤语,指门牙前突)着门牙,抱着半截胡萝卜细啃。这无聊的店家,硬是要塑造“典型环境里的典型动物”,端的 欺兔太甚。

    “为了满足羊城人民的美食需求”——这是典型的国企用语。不过,要是被羊肉的“热气”吓得退避三舍,只能在气温足够低的寒夜,沉浸于羊腩煲之类的可怜享受,把对羊肉的正当“需求”变成偶一为之的偷欢,倒也真是浪得了“羊城人”的虚名。

    上述“国企用语”摘自北京“东来顺”广州分店的宣传单张。当然,用语不是问题,关键在于用料。像“东来顺”这种老老实实的国企,用料总是比用语要好得多。涮羊肉其实很简单,无非选料精,切片薄。“东来顺”的肉料,取自内蒙古锡盟十四个月大的小尾黑头绵 羊,最适宜于“涮”。过去以人手切肉,对谁家师傅的刀工还有些讲究,现在一概改用机器,每五百克可以切出一百片,比人手切的还薄。因此,北京好吃的涮羊肉,不独姓“东’一家。只是这“居”那“居”的,无不人山人海,头顶上火炉乱飞,脚底下油腻横流。在这个 意义上,广州的“东来顺”超过了它在北京的总店。

    “东来顺”在广州的任务颇为艰巨,在满足“羊城人民对美食的需求”之前,首先要就这两个问题说服羊城人民:一、羊肉久炖,鲜味殆尽,因此以“涮”食为上。清人屈大均在《广东新语》中也说:“东南少羊而多鱼,边海之民有不知羊味者,西北多羊而少鱼,其民 亦然。羊膻而鱼腥,二者鲜食之则美,故字以鱼羊为鲜。”故“涮”者,无非取其鲜也。

    第二,用“东来顺”广州分店的话来说:“南方甚至有一些人存有吃羊肉‘上火’的错误认识。珠江一带夏季酷暑潮湿,冬季阴冷,风湿病,脊椎病等易于发生,所以南方不论冬季和夏季,适时多食羊肉,可以祛暑气,避寒冷……增强抗病能力,百利而无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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