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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小贩挥刀杀城管
家庭状况后,在崔英杰杀人案开庭前,主动放弃了民事索赔。

    无论如何,崔英杰都要面对法律的审判。而在此案发生之后,法庭之外关于崔英杰案的争论和关注,从案发起就开始沸沸扬扬地展开了。从阵容强大的法律学者的研讨到铺天盖地的网民帖子,从痛失同行的城管群体到东躲西藏的小摊贩们,从旁听席上哭倒在亲人怀中的李志强之妻到眼中含着混浊泪水的崔英杰的父亲,无数人都在即将到来的判决中注视着崔英杰的生死。

    崔英杰在北京杀死城管的消息很快传到了崔英杰的家乡,他的亲人得知崔英杰闯下大祸后像无头苍蝇无所适从,他的父亲一次次来到北京,他觉得应该做些什么却又不知如何做才能保住儿子的命。经过媒体报道后,崔英杰的家里收到来自各地陌生人的汇款,附言里是些安慰的话。老家村民、小学中学、服役部队、保安同事纷纷写来求情信向法院证明崔英杰是个好人。

    在法院判决之前,对于崔英杰杀人一案大致有两种声音:一是崔英杰该杀,二是崔英杰不该杀。而崔英杰在法庭上供述时说:“我根本不想杀他,造成伤害我忏悔,我愿意承担责任。”法庭上说这些话时崔英杰硬朗的脸上流着眼泪。

    而自崔英杰得知自己挥刀夺去城管副队长李志强的生命起,他一直在看守所等待可能随时而至的死刑判决。

    2006年12月12日,“小贩杀城管”案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与崔英杰同时站在法庭上的,是以窝藏罪被起诉、在他逃亡中提供帮助的4位朋友。

    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检方指控崔英杰是以暴力手段妨害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并持刀行凶致人死亡,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辩方反对这一指控,为崔英杰提供法律援助的两位律师认为,崔英杰的行为仅属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粗通法律的人都知道,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对崔英杰而言,两者最直接的区别就是生与死。

    庭审中检方当庭播放了事发现场的录像资料,这被认为是本案中最为关键的证据。画面显示,十几个执法人员围绕在崔英杰周围,崔英杰手里紧握小刀本能地舞动,口气却软弱:把车给我留下,其他你们拿走。城管的声音在说,你把刀放下,把刀放下!争执的最后场面是崔英杰的手仍死抓住三轮车不放。“我哀求他们,什么东西都可以拿走,就是请把我的三轮车留下,因为那是我头天刚刚借钱买的。”崔英杰在庭审中形容当时心情。

    崔英杰的辩护律师夏霖和李劲松认为崔英杰故意杀人不成立。他们表示,犯罪的故意有两个特点:一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二是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崔英杰与被害人李志强素不相识、无冤无仇,崔英杰的行为是在挽救自己三轮车的同时,担心自己人身可能受到强制,急于脱身时一次随便的挥刀。崔英杰逃到天津后,曾向朋友发短信询问李志强的伤情,这一点可以证明崔英杰确实没有预见到李志强死亡的后果,对李的死亡结果没有主观上的希望或放任态度。

    李志强的妻子旁听了当天的庭审,当录像显示李志强倒在血泊中时,她哭倒在家人的怀里。李志强去世后,留下了7岁的女儿,考虑到崔英杰的实际情况,她放弃了附带民事赔偿。

    在辩护过程中,崔英杰的律师夏霖当庭为崔英杰发表了声情并茂的辩护,他在法庭上说:“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我的当事人来到城市,被生活所迫,从事这样一份卑微贫贱的工作,生活窘困,收入微薄。但他始终善良淳朴,没有偷盗没有抢劫,没有以伤害他人的方式生存。我在法庭上庄严地向各位发问,当一个人赖以谋生的饭碗被打碎,被逼上走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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