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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我的名字叫李煜
是相当的和稀泥,没个性,甚至充满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糟粕一面,但无疑对安定团结极为有利。赵匡胤心领神会,对他更加看中,之后随时把他带在身边,比如亲征北汉,完全是重点培养,直到这时派他挂帅出征南唐。

    但这是信任,也更是挑战,想一想曹彬挂帅之前的官职是什么——宣徽南院使,这个官职应该说不低,在宋代由检校官员充任,或兼领节度使、枢密副使等官职才能担当,但是真正的职权不过是总领内诸司及三班内侍之籍,郊祀、朝会、宴享供帐之仪,一切内外供奉、都检视其名物。这都是什么?不过是细枝末节的杂役!

    再看曹彬的履历呢——一言以蔽之,从未独当一面。

    那么一个难题就摆在了赵匡胤的面前,军队不同于其他任何部门,要么是高资历,要么是大能力,除此之外,什么都不管用,尤其在战争爆发时。那么,怎样才能确保曹彬的军中地位呢?

    赵匡胤给了曹彬一件从来没有给过任何臣子的信物——天子之剑。

    剑是当着潘美等副将的面赐剑的,并且说明——“副将而下,不用命者斩之。”潘美等人立即大惊失色,这也就是说,曹彬随时都有权力杀了他们!

    不仅如此,赵匡胤更给了曹彬另一个让人眼红心跳的许诺——“待南唐扫平,当拜卿为使相。”也就是说,曹彬会有同平章事的头衔,相当于宰相了。

    从此曹彬在同事们的心目中形象更为高大,每个人只要想到以后,就会加倍地对曹彬尊重,相应地也就达到了令行禁止的目的。但是让人奇怪的是,在潘美等人羡慕的眼色中,在赵匡胤亲切的注视下,曹彬却仍旧平静如水。

    如果说他当时笑了,笑容里也一定带着一丝神秘且苦涩的味道,就像他早就预先料定了什么,所以根本就没法真正的高兴起来。

    真的,曹彬什么都懂,他太了解“人”是什么,“权”又是什么了。在他的一生之中,几乎没有任何人的任何心思逃出过他的猜想之外。

    这次攻打南唐,以宋朝和南唐的军力对比,再加上战前赵匡胤对南唐的种种压制手段,派谁来不能完成任务?那么为什么要派他曹彬?还给了他这样的特权和许诺?他非常清楚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曹彬开始给李煜写信,他直接说——金陵城你守不住了,该干什么你要早点准备了。(宜早为之所。)

    李煜只能认输,他回信和曹彬约好,派自己的儿子李仲寓先去开封做人质,然后举族投降。但是说了他又不做,南唐的国储没露面。曹彬的耐心就是好,他不生气,只是每天都派人传信督促,并且自动降低标准——国储不必到开封去,只要出城到我的军营,就可以立即停战。(若到寨,即四面罢攻矣。)

    但就是这样,李煜最终还是选择了拖延,而且他给出的借口真的太离谱了,让曹彬都感到被当众戏耍了一次。李煜居然说,他的儿子没准备好出门的衣服,所以不能出城见人。(仲寓趣装未办。)

    曹彬没办法了,这时宋军全军都在愤怒狂躁之中,李煜的滚刀肉精神以及金陵城一脚就能踢倒的现状已经彻底让宋军抓狂,他们不明白,为什么还不进攻?为什么还不冲进城去?还在等什么?可天杀的曹彬却仍然不急,他又警告了李煜一次——“稍迟,即无及矣!”

    但仍旧石沉大海,李煜似乎打定了主意,一定要死气活样,把拖延进行到底。

    曹彬没有退路了,他只能狠了狠心,做出了一件对整个战局都至关重要的事……他“病”了。他对外宣称自己突然得了重病,重的程度已经达到了没法办公的地步。于是所有的大小将领们都拥进了他的帅帐,来看望这位现在的主帅,未来的宰相。

    只听见曹彬用虚弱的声音说——我的病没治了,是绝症……但是只要能听我的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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