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涌
回忆:“有人认为,写长篇小说要几经修改,初稿、再稿、定稿,总之要有时间仔细推敲;还有,搞文字工作,撰写稿件,也应有个安静环境。可是恨水先生却不然,他的小说是每天晚上要发稿时才写,写好后,与《南华经》副刊稿一并交付排字房,第二天再来看大样。他写稿时不怕噪音干扰,尽管临街窗户传来卖馄饨的小锣叮当声、五香茶叶蛋的叫卖声、汽车喇叭声、马车嘚嘚声,但他闹中取静,埋头振笔疾书。他写小说稿,估计已是心中有数,写到发排够用了,就把它裁剪下来,然后又在下面的稿纸上写上三四行,以便第二天有个依据继续写下去。”
张恨水不但可以闹中取静,在临街的编辑部里振笔疾书,而且不怕打搅。编辑来请示工作或让他审阅大样,他放下笔来处理工作,处理完毕,便又埋首再写,两不耽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