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靡
不抵抗日本侵略军,在北平与胡蝶跳舞行乐。顾忌恨胡蝶,特在天蟾舞台排演新戏《不爱江山爱美人》,借以坐实谣言。于是张学良与胡蝶的绯闻在全国不胫而走,事实上两人并不相识。张恨水对顾天为的恶行十分恼怒,站出来公开支持明星公司。1932年6月,明星公司的第一集有声影片终于上映。当影院已座无虚席,观众们期待电影上映时,顾竟从法院弄来一个“假处分”,带着法警来到电影院,要求南京大戏院立即停映。明星公司无奈之下,只能向法院交了3万元,撤销了“假处分”,使影片得以准时放映。接着,顾又请黄金荣出面,让内政部下令明星公司停映。明星公司迫不得已,请杜月笙居中调停,章士钊做法律顾问,交了10万银元的巨款,与大华达成了“和解”。
自1932年上映后,先后十几次被搬上银幕和荧屏,成为近百年来小说改编创下的最高纪录。
随着名气的与日俱增,张恨水的稿费收入亦愈加丰厚。上海世界书局请张恨水写四部小说,稿费按千字8元计算。张从上海带回了8000元现款,当时上海小报立即刊载出张恨水“几分钟就拿了数万元稿费”的神话,号称张“在十几分钟内,收到了几万元稿费,在北平买了一座王府,还自备了一部汽车”。
在《快活林》连载后,上海读者感到耳目一新,很快就像是一股旋风刮进了上海滩,上海读者为之疯狂。接着又传遍了大江南北,全国各地,成了“最时髦”、最畅销的书,一时间竟出现了“啼笑因缘热”!
出版后,要求张恨水写续集的读者信,从全国各地像潮水般涌来,3年不辍。张只好在报上发表文章说,因“不愿它自我成之,自我毁之”,“所以归结一句话,我是不能续,不必续,也不敢续”。1933年,张恨水送母亲回安庆时,顺便赴上海探友。张一到上海,就被书商包围,天天磨着他写续集。而且当时居然有十几种“续书”和“反案”。面对此种局面,又联想到国难,张写了,让书中的人物都投身抗日,并且为国捐躯。这样的安排一来为宣传抗日,二来是为了不会再有续集的续集。
虽然张恨水最畅销的书是,但他最喜欢的却是和。他曾对子女说:“写得并不太好,你去看和吧。读一遍不行,要一口气读三遍,然后再来问我。”儿子张伍的恋人第一次上门,张对未来儿媳说:“你看过吗?并没有什么好看的。如果有兴趣,请你去看这两部书。”
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平新闻界差不多主要的报刊都在连载张恨水的小说。到三十年代,当时全国最重要的两家报刊——上海的《申报》和《新闻报》,都在连载他的小说。
民国年间,曾有不法书商盗用张恨水的名字,攒出了一百多部伪书,在市面上销售,读者一时无法分辨真伪,亦非常热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