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相篇
【译文】
同一类命的人禀受的气相同,其天性、形体、骨法、相貌本来就相似。
禀受的气不同,命类不同,也有两人结婚的。有富贵命的丈夫要了有富贵命的妻子,有富贵命的女子嫁了有富贵命的丈夫。要是二人骨相不相同而结婚,就会马上死掉;至于还没有嫁娶,会有先死的灾祸。王莽的姑母正君已许配嫁人,到了结婚的日子该举行婚礼时,丈夫却死了。像这种情况有二次,于是把她献给赵王,赵王还没有迎娶,又死了。清河郡南宫大有与正君的父亲王稚君交情好,遇见时相了正君的面,说:“命贵当为天下母。”这时,汉宣帝在世,元帝是太子,王稚君便通过魏郡的都尉把正君献给太子,太子很宠爱她,后生了个儿子君上。汉宣帝死,太子即位,正君做了皇后,君上当了太子。汉元帝死,太子即位,这就是汉成帝,正君当了皇太后,终于成为天下母。正君的骨相该当天下母,而前面所许配的二家及赵王因为没有天下父的骨相,所以还没有举行婚礼二个丈夫及赵王都死了。这原是前面的二个丈夫和赵王都没有作帝王的贵命,而正君不该与他们三家结婚的证明。
【原文】
11·6丞相黄次公故为阳夏游徼(1),与善相者同车俱行,见一妇人年十七八。相者指之曰:“此妇人当大富贵,为封侯者夫人。”次公止车,审视之,相者曰:“今此妇人不富贵,卜书不用也。”次公问之,乃其旁里人巫家子也,即娶以为妻。其后,次公果大富贵,位至丞相,封为列侯(2)。夫次公富贵,妇人当配之,故果相遇,遂俱富贵。使次公命贱,不得妇人为偶。不宜为夫妇之时,则有二夫、赵王之祸。
【注释】
(1)阳夏:古县名。在今河南省太康县。游徼(ji4o教):汉代乡里管巡察盗贼的小官吏。(2)列侯:爵位名,汉代亦称“彻侯”、“通侯”。二十等爵位的最高一级。以上事参见《汉书·循吏传·黄霸》。
【译文】
丞相黄次公原来做过阳夏的游徼,与一个擅于相面的人同车一起走,看见一个女子十七八岁。相面的人指着她说:“这个女子该大富大贵,将会成为封侯者的夫人。”于是次公拦住车,仔细看了看她,相面的人说:“现今这个女子将来不富贵,那占卜的书就没有用了。”次公问她,才知道是他邻里巫卜人家的女儿,就娶来作为妻子。那以后,次公果然大富大贵,官做到丞相,被封为列侯。次公命富贵,女子命该配他,所以果然结婚,终于一起富贵。假使次公命贫贱,就不该得这个女子做配偶。要是不该成为夫妻时,就会有前面所说的那二个男人和赵王的灾祸。
【原文】
11·7夫举家皆富贵之命(1),然后乃任富贵之事。骨法形体,有不应者,则必别离死亡,不得久享介福(2)。故富贵之家,役使奴僮,育养牛马,必有与众不同者矣。僮奴则有不死亡之相,牛马则有数字乳之性(3),田则有种孳速熟之谷(4),商则有居善疾售之货。是故知命之人,见富贵于贫贱,睹贫贱于富贵。案骨节之法,察皮肤之理,以审人之性命,无不应者。
【注释】
(1)根据文意,疑“皆”后脱一“有”字。
(2)介:大。
(3)字乳:生育。
(4)种孳:庄稼分蘖(ni8聂)多。形容长得茂盛。
【译文】
全家都要有富贵的禄命,然后才能胜任使之富贵的事情。如果家中有骨法与形体跟富贵的命不相适应的,必然有别离、死亡的事发生,就不能长期享受荣华富贵。所以富贵的人家,役使奴仆,繁殖饲养牛马,必然有与众不同的地方。家中奴仆则有长命的骨相,牛马则有多生育的特性,种田则有分蘖多成熟快的谷物,经商则有东西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