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经抉隐(元音老人著)
时时刻刻都在性海当中显相起用。随便你在动忙之中,乃至于性命出入之间都彻见。这便是一见永见、一见彻见。但我们又不能著在见上,只是显相起用而不能著相。如果著在见上,那么这个见还是成问题的。
一位禅师曾经这样形容性的作用:‘夹岸桃花风雨后,马蹄何处避残红。’意思是:大路两边的桃花树,经过一场大风雨后,落下来的片片桃花遍地皆是。若骑马从这里走过的话,从什么地方能避开残红呢?残红就是落在地上的桃花残片。什么地方能踏不著桃花残片呢?这就是说,在我们生活当中,一切都是性的作用,一切现象都是性的显现,你就在性海之中,你能离开性吗?它时时刻刻都在你六根门头放光,都在起作用,都在显现。不管你认识没认识这个性,你一直没离开过它,也逃避不开性的作用。没有这个性,你就根本不能起任何作用,我也不能在这里讲经,大家也不能听,乃至一切事都不能做。然而,我们所见所做的种种事情俱是梦幻,一旦梦醒,一切均了不可得。‘见性’也是假名。梦时说见性,是在梦中说。一旦醒来,再说个‘醒’,则属多余。所以,不要执著在见上。
‘时’字的含义,我们结合明心见性做了较详细的说明。‘行深般若波罗蜜多’也是同样的道理。般若波罗蜜多就是没出没入的大定。《楞严经》中讲的楞严大定就是般若波罗蜜多。所谓大定者,就是无论遇到什么境界,都能时时刻刻对境无碍,时时刻刻对境不生心、不动念、不迷惑。所谓大定者,即是活泼空灵、大机大用、无出无入。倘若有时不生心动念、不迷惑,而有时却生心动念、迷惑了;对某些境界不生心动念、不迷惑,而对另一些境界则生心动念、迷惑。也就是说其定是有出有入的,那就不能说是大定。所以,修观照法门的修行人,一旦功夫成熟了、圆满了,消尽了我执、法执,了了分段、变易二死,登到生死苦海的彼岸之上,道行甚深广大、圆融无碍,真正大自在了,那就时时刻刻‘照见五蕴皆空’了,五蕴无时无刻不在显妙用,也就度脱了一切苦厄。这乃是‘时’放在‘照见五蕴皆空’前面的内涵所在。
何谓‘五蕴’呢?‘五’,即色、受、想、行、识。‘蕴’,即积聚。‘五蕴’又称‘五阴’,意指五种妄想妄动,蕴集不散,像阴影一样遮住了我们的智慧光明,使本来具有无上妙智的大神用,发挥不出来。五蕴的色蕴,就是一切色法。世上的一切事物都是色相,我们的眼、耳、鼻、舌、身五根,乃至于色、声、香、味、触五尘都属于色法。受、想、行、识四蕴属于心法。所以,五蕴中有色法、心法两种。但是,心法也不离色法,为什么这样说呢?心者,乃是我们对境生起来的念头和思想。世间法称‘思想是客观环境的反映’,佛经称之为‘六尘缘影’,即根尘相对,集而生起的思想和念头。也就是说,心原本是没有的,它不是单独孤立存在的,并不单独孤立地起作用,而是由于不觉,受到种种色法的污染,才生起了种种的心念。因此,心是六尘落谢的影子,简称之‘集起为心’。所以说,色法就是心法,心法就是色法。
我们人呢,都执著自己的身体为‘我’。小孩子一开始学东西,就知道他的身体是‘我’,这就是分别我执,已经俱足了色蕴,称为‘色蕴现具’,是粗分的。
随著小孩慢慢长大,则生起受、想、行、识四蕴。这四蕴是从生以来就具有的,谓之俱生我执,属于心行方面,是微细的。因为有了我们这个身体,就需要衣、食、住、行来维持生活,来养活这个身体。所以,对境就会生起受蕴。既然要衣食住行,对其就有接受、领纳了。而这个受又有苦受、乐受、舍受之别。苦受,就是没有达到自己的理想,没有满足自己的心愿,不合自己的习惯,就觉得苦了,叫苦受。乐受,就是满足了自己的要求和愿望,适合自己的习惯,就感到高兴快乐,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