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 备城门
步一,堞下为爵穴,三尺而一为薪皋,二围,长四尺半,必有洁(43)。瓦石重二升以上(44),上城上。沙,五十步一积。灶置铁鐟焉,与沙同处。木大二围,长丈二尺以上,善耿其本,名曰长从,五十步三十。木桥长三丈,毋下五十。复使卒急为垒壁,以盖瓦复之。用瓦木罂,容十升以上者,五十步而十,盛水且用之。五十二者十步而二(45)。
城下里中家人,各葆其左右前后,如城上。城小人众,葆离乡老弱国中及他大城。寇至,度必攻,主人先削城编,唯勿烧。寇在城下,时换吏卒署,而毋换其养,养毋得上城。寇在城下,收诸盆瓮耕,积之城下,百步一积,积五百。城门内不得有室,为周官桓吏(46),四尺为倪。行栈内闭,二关一堞。
除城场外,去池百步,墙垣树木小大俱坏伐,除去之。寇所从来,若昵道、傒近(47)若城场,皆为扈楼,立竹箭天中(48)。
守堂下为大楼,高临城,堂下周散道;中应客,客待见。时召三老在葆宫中者,与计事得先(49)。行德计谋合,乃入葆。葆入守,无行城,无离舍。诸守者审知卑城浅池,而错守焉。晨暮卒歌以为度,用人少易守。
守法:五十步丈夫十人、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计之五十步四十人。城下楼卒,率一步一人,二十步二十人。城小大以此率之,乃足以守圉。
客冯面而蛾傅之(50),主人则先之知,主人利,客适(51)。客攻以遂,十万物之众,攻无过四队者,上术广五百步,中术三百步,下术五十步。诸不尽百五步者,主人利而客玻广五百步之队,丈夫千人,丁女子二知人,老小千人,凡四千人,而足以应之,此守术之数也。使老小不事者,守于城上不当术者。
城持出必为明填(52),令吏民皆智知之(53)。从一人百人以上,持出不操填章,从人非其故人乃其稹章也(54),千人之将以上止之,勿令得行。行及吏卒从之,皆斩,具以闻于上。此守城之重禁之(55)。夫奸之所生也,不可不审也。
城上为爵穴,下堞三尺,广其外,五步一。爵穴大容苴(56),高者六尺,下者三尺,疏数自适为之。
塞外堑(57),去格七尺,为县梁。城■陕不可堑者勿堑。城上三十步一聋灶(58)。
人擅苣,长五节。寇在城下,闻鼓音,燔苣,复鼓,内苣爵穴中,照外。
诸藉车皆铁什。藉车之柱长丈七尺,其貍者四尺;夫长三丈以上至三丈五尺,马颊长二尺八寸,试藉车之力而为之困,失四分之三在上(59)。藉车,夫长三尺(60),四二三在上(61),马颊在三分中。马颊长二尺八寸,夫长二十四尺,以下不用。治困以大车轮。藉车桓长丈二尺半。诸藉车皆铁什,复车者在之(62)。
寇■池来(63),为作水甬,深四尺,坚慕貍之(64)。十尺一,覆以瓦而
待令。以木大围长二尺四分而早凿之(65),置炭火其中合慕之,而以藉车投之。
为疾犁投,长二尺五寸,大二围以上。
涿弋,弋长七寸,弋间六寸,剡其末。
狗走,广七寸,长尺八寸,蚤长四寸,犬耳施之(66)。
子墨子曰:“守城之法,必数城中之木,十人之所举为十挈,五人之所举为五挈,凡轻重以挈为人数。为薪樵挈,壮者有挈,弱者有挈,皆称其任。凡挈轻重所为,吏人各得其任(67)。”城中无食则为大杀。
去城门五步大堑之,高地三丈(68),下地至(69),施贼其中(70),上为发梁,而机巧之,比传薪土(71),使可道行,旁有沟垒,毋可逾越,而出佻且比(72),适人遂入,引机发梁,适人可禽。适人恐惧而有疑心,因而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