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文公(元年~十八年)
七年春,晋人、卫人、陈人、郑人伐宋。夏四月癸亥,葬我小君声姜。齐侯伐我西鄙。六月癸未,公及齐侯盟于谷。诸侯会于扈。秋,公至自谷。冬,公子遂如齐。
【传】十七年春,晋荀林父、卫孔达、陈公孙宁、郑石楚伐宋。讨曰:「何故弑君!」犹立文公而还,卿不书,失其所也。
夏四月癸亥,葬声姜。有齐难,是以缓。
齐侯伐我北鄙,襄仲请盟。六月,盟于谷。
晋侯蒐于黄父,遂复合诸侯于扈,平宋也。公不与会,齐难故也。书曰「诸侯」,无功也。
于是,晋侯不见郑伯,以为贰于楚也。
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以告赵宣子,曰:「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与之事君。九月,蔡侯入于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难,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十一月,克灭侯宣多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十二年六月,归生佐寡君之嫡夷,以请陈侯于楚而朝诸君。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蒇陈事。十五年五月,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往年正月,烛之武往朝夷也。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陈、蔡之密迩于楚而不敢贰焉,则敝邑之故也。虽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一朝于襄,而再见于君。夷与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绛,虽我小国,则蔑以过之矣。今大国曰:『尔未逞吾志。』敝邑有亡,无以加焉。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馀几。』又曰:『鹿死不择音。』小国之事大国也,德,则其人也;不德,则其鹿也,铤而走险,急何能择?命之罔极,亦知亡矣。将悉敝赋以待于鯈,唯执事命之。
文公二年六月壬申,朝于齐。四年二月壬戌,为齐侵蔡,亦获成于楚。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岂其罪也。大国若弗图,无所逃命。」
晋巩朔行成于郑,赵穿、公婿池为质焉。
秋,周甘蜀败戎于垂,乘其饮酒也。
冬十月,郑大子夷、石楚为质于晋。
襄仲如齐,拜谷之盟。复曰:「臣闻齐人将食鲁之麦。以臣观之,将不能。齐君之语偷。臧文仲有言曰:『民主偷必死』。」
◇文公十八年
【经】十有八年春王二月丁丑,公薨于台下。秦伯荦卒。夏五月戊戌,齐人弑其君商人。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冬十月,子卒。夫人姜氏归于齐。季孙行父如齐。莒弑其君庶其。
【传】十八年春,齐侯戒师期,而有疾,医曰:「不及秋,将死。」公闻之,卜曰:「尚无及期。」惠伯令龟,卜楚丘占之曰:「齐侯不及期,非疾也。君亦不闻。令龟有咎。」二月丁丑,公薨。
齐懿公之为公子也,与邴蜀之父争田,弗胜。及即位,乃掘而刖之,而使蜀仆。纳阎职之妻,而使职骖乘。
夏五月,公游于申池。二人浴于池,蜀以扑抶职。职怒。曰:「人夺女妻而不怒,一抶女庸何伤!」职曰:「与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乃谋弑懿公,纳诸竹中。归,舍爵而行。齐人立公子元。
六月,葬文公。
秋,襄仲、庄叔如齐,惠公立故,且拜葬也。
文公二妃敬赢生宣公。敬赢嬖而私事襄仲。宣公长而属诸襄仲,襄仲欲立之,叔仲不可。仲见于齐侯而请之。齐侯新立而欲亲鲁,许之。
冬十月,仲杀恶及视而立宣公。书曰「子卒」,讳之也。仲以君命召惠伯。其宰公冉务人止之,曰:「入必死。」叔仲曰:「死君命可也。」公冉务人曰:「若君命可死,非君命何听?」弗听,乃入,杀而埋之马矢之中。公冉务人奉其帑以奔蔡,既而复叔仲氏。
夫人姜氏归于齐,大归也。将行,哭而过市曰:「天乎,仲为不道,杀适立庶。」市人皆哭,鲁人谓之哀姜。
莒纪公生大子仆,又生季佗,爱季佗而黜仆,且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