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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松花江水污染后的政府与媒体
2-28日为第三阶段,媒体的报道对象由吉林转向哈尔滨,关注哈尔滨宣布四天停水的事件,并逐渐与吉林的爆炸联系起来。《吉林日报》在这一阶段报道主题是吉林的环保和支援哈尔滨的情况。12月3日公布原国家环保局局长解振华引咎辞职后,报道进入第四个阶段,关于松花江污染段的流向和沿途的防范情况逐日公布,信息基本公开化。

    在这次事件中,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引发了居民抢购食品、药品的风潮,引起了巨大的心理恐慌,给事件处理带来了极大的困难。政府个别官员和个别媒体的做法说明了什么呢?

    其一,媒体的职责就是将社会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真实事实告知公众,以满足公众知情的需要。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经济的繁荣带动了人类思维的活跃、价值观的转变,人类越来越关注自身价值的实现、自我需求的满足,获得与自己息息相关的信息更是成为他们一项基本的权利。

    其二,多年来,政府新闻发布习惯正面高调宣传,而对于危机突发事件,经常想到的则是应该立即想方设法遮掩住,不让公众知道事实真相。事实上,11月13日吉林省石化双苯厂爆炸案发生不久,该省不少媒体记者其实已经获悉爆炸造成了江体污染,但有些政府官员不允许公开报道。

    其三,只为维护政绩形象,危机公关意识淡漠。遇到突发灾难危机事件,许多政府领导首先想到的不是把事件的真实情况告知民众,而是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对自己政绩的所谓负面影响,甚至要努力将“坏消息”变成“好消息”,突出“光辉”政治形象。

    其四,以“稳定压倒一切”的借口保护个人以及地方部门利益。许多政府官员如此考虑问题,不仅是轻视民众心理承受能力,而且结果往往适得其反。过去政府对待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指导思想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在没有将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楚前,为了不引起社会的恐慌和混乱,不能随便发布消息,这是不负责任的做法。现代政府承担的责任之一,便是及时向社会提供客观的信息,不一定要等到事情处理得非常圆满之后再告诉人民才算对人民负责任。现代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与传统社会完全不同,如果政府提供的信息不能满足人民的愿望,人们可以有许多渠道寻找信息,而政府的公信力将会因此而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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